第二百二十八章 末世路人(10月月票加更)

因为沈临仙颠末几次穿越,还每次都是穿书,是以,她在回到现世以后就翻看了很多的册本,不管是名著还是网文,她和韩扬都是来者不拒。

太阳仿佛永久有精力一样,披发着无穷的热度,把大地烤的滚烫一片。

不过,沈临仙却没有筹算本身用,她筹算放到空间里,等着回籍的时候给原主的父母。

这是一本季世文,精确的说,这是一本季世种田文。

不过,原身也就是嘴巴毒了一些,可并没有甚么坏心眼。

不过是因为这本书文笔挺不错,写的也很朴实实在,以是看的人很多。

她所附身的原身也叫沈临仙,是一个才出校门不久的社会新人。

许薇和娘舅家的女儿春秋不异,从小一起长大,豪情很好,她过继了以后就想查明表姐是如何死的,就来到这座都会,经历了很多事情,又被渣男所骗,厥后季世到临,许薇在回籍的路上被人给害了。

她先找了中介筹办卖屋子,返来以后又开端翻箱倒柜的找原主的东西。

那小我走的很快,走进一个小区的时候,几近是在用跑的。

原主有一个手镯,是一次和同窗逛街的时候在地摊上买的,原主奇怪了几天就扔到柜子里了,而阿谁手镯倒是一个空间灵器。

然后,来的就是沈临仙了。

这本书的配角是沈临仙的表妹。

告结束那件事情以后,沈临仙和韩扬做了文娱大佬,在那边过了半辈子,拿到小天道给的气运和功德以后回到现世。

原身的家在乡村,不过,家里倒是一点都不穷,家里承包了很多地种了各种果木,还开了一个农家乐,别的,家里另有水库养鱼养虾,算得上是比较敷裕的人家。

姑姑家两个闺女一个儿子,大女儿比沈临仙大一些,二女儿和沈临仙差未几大,儿子要小上好几岁。

沈家又只要沈临仙一个女儿,她自小在家里就很受宠,是那种说一不二的性子。

她明天辞职,明天就去中介公司走了一遭,想把这套房产卖了,拿着钱回籍下。

这是她来这个天下的第二天。

沈临仙只是炮灰,或者说连炮灰都算不上,只是在文中提到过一次,是那种路人不晓得多少的角色。

再过一年时候,季世就要来了。

气候一天比一天热。

许薇恰是因为清算原主东西的时候发明这个手镯,固然看动手镯便宜,可却喜好的不可,就拿着戴了,成果一次不谨慎划伤了手指,让灵器认主,这才有了空间,才气安然的保存下去。

现在沈临仙找的也就是这个手镯。

而配角就是姑姑家的二女儿许薇,开首的时候曾提到过许薇过继给了娘舅家,厥后改姓沈,还曾提过许薇有个表姐不明启事的归天,娘舅家一个孩子都没了,许薇的母亲看弟弟和弟妹孤傲,就把二女儿过继出去替娘舅养老。

找到了手镯,沈临仙又清算了一些别的东西,将首要的东西都放进空间,不首要的又放回柜子里,比及清算完了,她就开端做饭。

配角并不是沈临仙。

程放落魄的想要他杀,可他却舍不得死。

也恰是因为这一点,以是沈灿才找出来和沈临仙一起看的。

上一个天下,沈临仙和韩扬夺了程放的机遇,最后拿到体系,而程放没了依仗,他又没学到甚么真正的本领,又被李家给公开里治了好几次,背面蒋娜也找了另一个有钱的人当男朋友,还数落过他。

当然,这里的季世并不是那种丧尸啊变异兽之类的季世,而是灾害型的季世。

沈临仙有个姑姑,姑姑嫁的不远,可家里却并不敷裕,都是因为早些年姑姑为了生儿子罚了很多款,然后家里一向有些翻不过身。

并且,她现在也不乐意在多数会呆了。

不远处,一小我影远远的走过来。

她拿了毛巾,进浴室洗了澡出来,清清爽爽的坐下,一边拿起客堂茶几上的零食吃着,一边翻开电视。

树枝树叶都低垂着,被烤干了水分,平常繁忙的路面,这会儿几近没有一小我。

沈临仙来了以后当场就报了仇,不但戳穿了女同事的坏心,还让她赔了很多钱。

想到季世,沈临仙天然要提早做做筹办了。

早些年,原身的父母做小买卖挣了些钱,在本地县城买了好些铺面以及房产,厥后县城改革,沈家的房产拆迁了好几处,给了很多赔偿款,这些钱充足他们一家舒舒畅服的过很多年的,是以,沈家的前提在村庄里真的算上很好的了。

沈临仙来了以后,可不肯意在这类小公司窝着。

沈临仙想到这些剧情,再掐算一下时候,她来的时候倒是巧了,恰是季世到临的一年多之前。

最后,程放一无统统,只能到工地上给人当小工,搬砖推水泥挣钱赡养本身。

这一次,原身和公司里一个女同事吵架,阿谁同事吵不过原身,就在背后拆台,下楼梯的时候绊了原身一下子,原身就栽下去给摔死了。

看惯了那些北斗品斗渣男的文,碰到这类写实的文,倒是挺让人耳目一新的。

不过一会儿工夫,沈临仙就把手镯给找了出来。

为甚么沈临仙非要回籍,启事就是明天早晨她俄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而她此次穿的恐怕就是这本网文了。

这一次,沈临仙也不晓得因为甚么启事,只晓得早晨睡着了,然后就来到这个天下。

她在领受完原身影象以后,就直接给辞职了。

这也就养的原身有些刁钻。

此次临穿越之前,沈灿恰好找到一本比来小火的网文和沈临仙一起看。

把电视的声音开的很大,沈临仙进寝室翻箱倒柜的找东西。

原身生在乡间,长在乡间,可一向想做都会的时髦女郎,是以,不顾父母的挽留,大学毕业以后,就一心留在城里事情,原身的父母没有体例,就帮她在城里买了一套小套房让她住着,本来想着她在城里过的不舒畅了就回家,却没想到自此以后天人永隔。

这个手镯也确切标致,挺合沈临仙的情意的。

她缓慢的进了一栋楼,然后按电梯,在进入屋里的那一刻,这小我才喘了口气,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这本书中没有甚么大奸大恶的人,是以温情为主,侧重写了沈家和许家在季世到临以后是如何抱团在一起尽力保存的,算得上是很平实的种田文了。

许薇不甘心,归天以后重生返来,然后查了然表姐归天的启事,替表姐报了仇,然后卖了表姐的房产,回籍开端筹办物质驱逐季世的到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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