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固然唐伯爵非常的不甘心,从白日拖到夜晚,从战役结束拖到俘虏都安排好,实在是拖不下去了,才不得不与他一见。

一声令下,弩矢如同蝗雨普通倾泄而下,遮天蔽日,让天空都为之阴暗了一分――但是我们过,唐伯爵手中粗制滥造的猎弩并不能对身穿锁子甲的重装步兵有甚么体例,这些铁甲大汉当中很有一些身中十几箭仍然耸峙不倒的家伙――但是,但是我仍然要,上帝又能眷顾这些家伙到甚么时候?

是以他们投降也不过是时候的题目,而相对于重装步兵,唐伯爵实在更烦恼另一件事。

他要收唐伯爵做义子!

这么多弩矢齐射,总有一两支能射中几个不利孩子的脸,然后这些不利孩子就只能‘哎呀’一声就倒地爬不起来了,即便是有些重装步兵想要凸起重围,超长枪兵另有刀盾兵就在面前等着,那样反而死的更快了。

对于这位至公,唐伯爵是讨厌大于尊敬的,单当初至公的那一次重装马队集群冲锋,便是唐伯爵穿越以来最靠近灭亡的一次,那一百多匹战马踩踏大地的场景,至今仍没法等闲的忘记。

以是唐伯爵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艾德公爵逃窜,然后不甘心的去批示军队。

用兵之道,以正合,以奇辅,以无事取天下。如许的事理,已经做了三十年公爵的穆尔奇德至公,还是看的相称明白的。

但是这胜利来的是如此的俄然,唐伯爵乃至都没有做好驱逐它的筹办――就仿佛是亚历山大击败了大流士,却不能去追击他一样――艾德公爵实在是太判定,太果断了,他直接就把一个烂摊子扔了出去,然后本身一撅屁股萧洒的就跑了,只留下唐伯爵捏着鼻子给他清算残局。

抓,那么等你抓完了,轻装简行的艾德公爵早就不晓得跑多远了,不抓,那么就只好呵呵,奥尔科巴骑士又要漫山遍野的逮匪贼去了。

既然如此,还不如让他们阐扬最后一余热,操纵重装步兵拖住唐伯爵超长枪兵的法度,再用逃窜的溃军延缓唐伯爵轻马队的速率――别的不,这么多的溃军,你是抓还是不抓?

是以对于这些贵族来,第一要求并不是甚么扩大国土改良糊口,而是必然要包管本身家属能够持续下去。只要家属持续下去了,统统才有希冀,就算家属临时的式微,只要另有子孙,就另有答复的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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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固然唐伯爵这边的接待在一介至公看来相称的寒酸,至公也完整不介怀――不是有一句话,丈母娘看半子,越看越喜好――而现在,穆尔奇德至公固然不是丈母娘,但看着本身家属内里最杰出了年青人还没有被胜利冲昏了脑筋,仍然保持着‘艰苦朴实’的风格,他的心内里一样是很欢畅的。

艾德公爵逃窜了。

就是如许的,固然至公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儿子,但是实际上,至公倒是相称看不起他阿谁只会耍诡计狡计的儿子的,因为在这个烽火纷飞的年代,只靠着诡计狡计,又要如何与兵强马壮的仇敌对抗呢?

起来,这还是唐伯爵第一次瞥见穆尔奇德至公,之前在疆场上,隔的那么远,也没看清过。

从计谋的角度上讲,艾德公爵如许做无疑是非常精确的,眼下的战局除非是有古迹呈现,不然绝无翻盘的能够,而他最贵重的重装步兵现在也是身陷重围,冒然的去救能够连本身都跑不出来。何况就算救出来了,重装步兵又要如何样才气用两条腿跑过马队的四条腿呢?

就如同上文所,在这个战乱不休的年代,常常会有贵族因为烽火而绝嗣,绝嗣,这是对于自大为‘蓝血人’的贵族绝对不能容忍的!

而另一面,穆尔奇德至公却也在感慨着唐伯爵的年青,以及强健。

这绝对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当他第一次被唐伯爵击败以后,这个动机就已经呈现过了,比及本身最爱好的三儿子塔德被杀以后,这个设法更是一向在疯长,一向到现在,到刚才,他亲眼、全程的目睹了唐伯爵是如何击败艾德公爵的,这个动机就仿佛是心火在熊熊燃烧一样,再也安静不下来了。

是以,当穆尔奇德至公看到本身的家属当中另有着唐伯爵如许强健,漂亮,才调横溢――最首要的是才调横溢的年青人,心内里的某个动机,就再次的如同野火普通燃烧起来了。

会呈现这个启事,首要就是因为是‘本身的家属’。

但是穆尔奇德至公是他明面上的娘舅,光是这一层血缘干系就是抹不掉的,何况至公最后的反戈一击也确切起了大用,不然艾德公爵也不会这么等闲就放弃,以是这见,到底还是要见一见的。

“弓弩手筹办――预备,齐射!”

中世纪贵族见面,礼节是相称首要的一部分,即便是现在是在方才结束的疆场上,需求的部分,比方葡萄酒,蔬菜,以及肉――肉是最首要的――不过这些东西唐伯爵都是一概不懂,奥尔科巴骑士也是大老粗一个,何况行军兵戈哪来的酒,最后还是要上肉,归正对于这帮子中世纪贵族来,肉上够了,盐给足了,那就是充足看得起他们了。

因而,比及早晨穆尔奇德至公来到的时候,一个简朴的宴席已经筹办好了,主菜是牛腿,陪菜是牛排,饭后甜是盟主朵,满是牛,因为这场战役足足战死了五百头牛,这但是贵重的资本,也不能放在这里任凭它们腐臭华侈啊!

大局已定,唐伯爵胜利了。

何况,在这个年代,常常性的会有因为战乱而绝嗣的贵族家庭,从这些贵族的旁支血脉当挑选一小我来接任爵位,如许的事在这个年代都是已经司空见惯了的,唐伯爵也不消担忧会有甚么闲话。

何况,他如许做并不是没有掌控的。

在中世纪,像他这个春秋的人,略微受了一伤,或者传染上了风寒,便能够会直接呜呼哀哉,上天国去伴随上帝了,是以即便是春末夏初的时节,气候已经算不上多么酷寒,这位至公仍然包裹的相称厚,熊皮的大衣,以及雪狐的围脖凸显着他的身份。

何况这些重装步兵也是人,只如果人体力就有个极限,刀盾兵累了还能缩到超长枪兵阵列中去歇歇,重装步兵一身重甲又能抗到甚么时候?

到了阿谁时候,奥布莱恩家属,也就会成为全部黑夜中最刺眼的星,全部天下上最为人所奖饰的姓!就仿佛是加洛林一样,像是卡佩一样,只要另有着人类存在的处所,就会有人奖饰着它的名字,奥布莱恩!

穆尔奇德至公大抵已经有着六十岁了,满头银发,但是仍然精力奕奕,体格结实,看起来非常的安康,就仿佛能够徒手和一头熊搏斗,当然,也只是仿佛罢了。

而现在,穆尔奇德至公眼看着本身的家属当中另有着像唐伯爵如许杰出的年青人,如果他的儿子争气的话也就算了,但是现在他的儿子们自相残杀,只留下一个不成器的东西,这让他如何不动心!他乃至都在设想,比及他百年以后,唐伯爵进级成唐公爵,再进级成唐国王,乃至不定另有着一线能够,摸上了那至高无上的皇冠……

起首,他是唐伯爵的娘舅,血缘干系就在三代以内,他收唐伯爵做义子,唐伯爵乃至连改名改姓都不消,起首这阻力最大的一就处理了!并且他是名正言顺的至公,一旦他收了唐伯爵当义子,唐伯爵就能获得一全部公爵领作为互换!如许的前提,穆尔奇德至公就不信赖唐伯爵会不承诺。

当时,至公的心内里就是如许想的:“他还这么年青,并且他还这么强健,保守估计他还能再活五十年,而他的才调却这么出众,比及我死了,要靠谁来礼服他呢?靠我最后的阿谁不成器的二儿子吗?”

那就是穆尔奇德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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