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无关主线的小故事

在蒲州有个金姓的墨客,诗文俱佳,品性高洁,但却屡试不第,一向到年近三十仍旧没有功名在身,又因家贫无觉得继,只能托人在虞乡找了一个林姓的商贾之家充当西席。

词曲大抵唱的是:

但是。

直到林蜜斯将他的肾脏活生生挖出来,又把手里的烂肉填出来,白叟所受的折磨才终究结束,只是眼中神光已然涣散,再无声气。

世上哪儿有那么多才子才子、人鬼情深?多的是见色起意、始乱终弃,是厉鬼抱怨、妖魔食人?

墨客像是转了运。

墨客被吓了个屁滚尿流,在林蜜斯的指导下,连夜孤身逃出了林家。

廊下已然挂满了灯笼。

但是,坊中的戏曲讲究的就一顺耳,不管开首如何盘曲,结局必然是夸姣的,可金铃儿报告的故事,结局未免太暗中惊悚了些。

回籍后,林蜜斯贡献公婆,对墨客的正妻也是谦逊有加,不久,便为墨客生下了一个儿子。

本来,关于林家的故事,故交这里另有别的一个版本。

人生得志之时,不免想起成年旧事,墨客谴仆人探听,才晓得林蜜斯早已嫁作人妇。

某日,有多年不见的故交上门拜访。

孩子指着心口,昂着头问林蜜斯:

羽士又奉告墨客,林蜜斯虽受制于妖魔,但从未害人道命,反而常常帮忙落入妖魔之手的无辜者,功德无数,虽未修行,却有鬼仙之实,与平常活人没有太大不同。墨客又想起,与林蜜斯温存之际,她肌肤虽凉,但柔滑尤胜人间女子,以是主动收留了林蜜斯,并携美“人”与万贯家财一起回籍。

这半子竟是妖魔所化。

未几时。

…………

昏红的光,朦朦的雨,霉迹班驳的墙面与梁柱,浅吟低唱的美人,满座豪客的欢宴与痛饮,以及溢满全部院子的浓烈却难溯泉源的妖气。

不是太假,而是太真。

又是一年秋闺,金墨客本已心灰意懒,但在林蜜斯的安慰下,还是插手了这一次乡试。不想,竟名中经魁。两人欣喜不已,林蜜斯更是倾尽私房,悄悄变卖金饰,帮助墨客上京赶考。临别之际,两人天然一番山盟海誓,如若孤负,就如何如何如此。

是夜,林蜜斯果来赴会

黯然之时,却有豪仆携重礼上门,邀他赴宴,恰是林家。

儿子又变回阿谁漂亮的小郎君。

谁是那只即将觉醒的妖怪呢?

却不料,故交却吓洒了杯中酒、手中箸。

“活人的脏器在死人的身子里,终归是要腐臭的。”

林蜜斯又将手伸进儿子腹部,取出了一团淌着脓血的肉块,转头到了墨客父亲床边,再用剪刀刨开了他的肚子。墨客的父亲只是一个浅显白叟,在刀刃之下,痛得眼睛暴凸,手脚颤栗,喉咙里“嚯嚯”有声,倒是发不出一声惨叫。

内容是个老套的才子才子的故事,大抵率是某个穷酸得志之际的臆想,但因为金铃儿声音委实动听且情感饱满,也渐渐让席间温馨下来,连李长安也垂垂为她所吸引。

李长安不自发皱起眉头。

他在夜中荒漠逃窜,途中撞见了一个老羽士,那羽士见了他,先是大吃一惊,继而大喜过望。本来,这羽士一向想要肃除占有林家的妖怪,但这妖怪修为高深,羽士也无能有力。

林蜜斯毕竟不是活人,未免招来闲言碎语,墨客从未对外人提及。但奥妙埋在内心,就像埋在土里的种子,迟早都有钻出来的一刻。

房间里,林蜜斯用剪刀剪开儿子的皮肤,再伸手扒扯,竟是脱衣服一样,将儿子的皮肤给“脱”了下来。那皮肤下,不是鲜红的血肉,而是玄色胶状的脓血与褐色的腐肉。

单听那唱词儿,“扯出肠子系红绳,剜胸刨腹终不改,掏心掏肺情深深。”听进耳朵,鼻子都好似能闻到血沫儿……

不对。

林蜜斯面不改色,只熟稔地将新奇的肾脏换进儿子的身材,又为儿子穿上皮肤,缝合开口。

李长安重视到,台上演出的实则有两人,除了那位“金铃儿”,另有个老叟拿着弦子伴奏。

几年后,墨客原配死去,母亲病死,父亲也瘫痪在床,家中高低全赖林蜜斯辛苦艹持,邻里都说墨客家有贤妻。

顷刻。

但这番撞见墨客,羽士一眼就瞧出版生面相贵不成言,头上清气盘结,有宰辅之命,妖邪不敢侵害。如果借助墨客的贵气,必然能肃除此妖。

这故事非常不对!

是穿越于席间,熟稔地用笑容与恭维号召客人的店家;是某个或醉心于杯盏或小声与火伴交换的客人;还是台上那位妆容素劲的美人?

林蜜斯因而再也接受不住,怀着即将出世的孩子投河他杀。她身后,父母也郁郁而终,林家也就烟消云散了。至于墨客见过的桃林、桑林与庄园,故交坦言,虞乡郊野,只要茅草、波折与乱葬岗罢了。

他随仆人驱车城郊,过了百亩桃林,又过了百亩桑林,终究到了一处豪奢庄园,里头华屋数十栋,广厦百余间,更有亭台楼榭无数。

“娘亲,爷爷的心仿佛也烂了哩。”

只一眼。

而此时。

一番苦读以后,又在春闱当中,名列前茅,并在殿试为天子选为新科状元。而后,又为朝中重臣赏识,招为半子,今后青云直上,灿烂门楣。

“不消怕,是你爹爹。”

本来,墨客赶考以后,他与林蜜斯的事不知被哪个功德之人捅了出来,林家名誉一朝尽丧,又加上他一去不回,林家只好寻了个诚恳的外埠人做了上门半子。

“羽士,醒来!”

整巧,故交也算半个知情(调和)人,墨客就趁此将当年的故事一吐为快。

天气黑得很快。

林姓人家有个女儿,年方二八,天生丽质,因敬慕墨客的才调,长长同他靠近,一来二去,两人竟然暗中私通。

因而两人潜回庄园,招来林蜜斯一番秘议,终究设想肃除了妖怪。

收场的小令唱完,换上了一个杂剧,因为限于舞台前提,没有跳舞,只要唱白。

本来这位故交就是当年把墨客举荐给林家作西席的人。

……

途中,路经虞乡。

妖怪既死,伥鬼们也随之消逝。偌大的庄园,只林蜜斯一缕孤魂无处可依。

墨客当年上京赶考以后,林蜜斯的肚子却一每天大了起来,纵使足不出户,也难逃风言风语。林蜜斯初时还咬牙对峙,可春闱以后,墨客一去不返不提,还传来他即将与重臣攀亲的动静。

旧情缠(调和)绵以后,千万没想到,林蜜斯竟然奉告他:这庄园里的人都是鬼!让他快逃!

两人在城中酒楼宴饮,酒酣耳热之际,提及了旧事,故交开起打趣,说墨客现在的老婆与当初的林蜜斯非常类似,莫非是对林蜜斯余情未了。

墨客失魂落魄回到家中,扣问家里人,得知林蜜斯支开了主子,带着儿子在父亲的院子。他偷偷潜出院子,但不敢进入病房,只在窗外偷看。

退席,山珍海味自是等闲,期间,林家仆人殷勤劝酒,叙说昔日交谊,更是唤来了家眷拜见,林蜜斯也在此中,面貌不改,风味尤甚,墨客情不自禁,竟以旧时的暗号,约林蜜斯夜中相会。

“不消担忧,恰好你阿爷的心肝脾肺肾都用完了。”

李长安坐在靠近大门的末席,饮下一杯冷酒,悄悄旁观。

血液呆滞。

“爹爹会活力么?”

可惜数年以后,获咎了当朝权贵,被贬斥回籍。

潜回邸店的李长安不幸撞见了一起妖怪觉醒,出于某种考量,他挑选冒险留下,就近察看。

“娘亲,外头有人偷看哩。”

结婚之夜,他便吃光了林家满门,将他们灵魂尽数化为伥鬼,只留下林蜜斯一缕芳魂,因为貌美,留在身边做了玩(调和)物。而这豪奢庄园、万贯家财都是妖魔用妖术巧取豪夺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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