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追猎三千里(七)】

公然,第二天追猎队再奔行百里,又找到了一片树皮,指向东北,上面的血字,还是“二”——看起来仿佛不对的模样,但统统人的神采都没有不对,眼睛更亮。

“呃?你是说……”

“乌丹支离?!”莫顿扯着髯毛,翻了半天眸子子,想起来了。当年他率阖部落懦夫围攻东庚烽燧,就曾与几个乌丹支离人打过交道,仿佛还是甚么都尉……不过,草原上战战和和再平常不过,当年比武不但不是好事,反而是一个能够套友情的契机。并且据他所知,这个乌丹支离仿佛也不是甚么大部落,人数未几。当然,草原上的事谁也说不准,这都五年畴昔了,或许人家扩允了呢,得好生探探真假。

当时正豪杰民步队里有一个年青人在匈奴人突袭之夜受伤,十多天后终究撑不住,当天夜里死去,其家人把尸身背出营地安葬。

“乌丹支离人在哪聚居?”

这两人对话之际,五官隐现,如果公孙覆见了,必然大吃一惊——这两人,一个是邓展的侍从石牛,另一个,竟然是流民团主官墨秦!

班行猜想对不对,明日再赶一程就能明白。

墨秦从石牛那边,得知邓展的近况,同时,也看到了班行被屈突一行押着向南折返。墨秦是晓得身后一向追着一支追猎队的,在看到班行脱队折返时,就晓得事情的转机来了。

公孙覆惊奇望向班行:“计距?”

世人面面相觑,不明其意。

没错,墨秦是当天极少数荣幸逃入芦苇泽,潜入水中,而躲过一劫的人。但渎职的惭愧,使他没有返回乌垒城,也没在四周等待张放使节团发落,而是决然扮装成牧民,尾随鞮汗人迁徙途径,一起追踪。

班行捋着髯毛,如有所思,忽道:“不,此人不但识字,并且,另有极强的计距才气。”

半个时候后,哨探返回禀报:“大人,找到几个牧羊人,据他们说,这片处所,是属于一个叫乌丹支离的部落。”

“传闻在三十里外,有乌丹支离人的一个堡垒,时有乌丹支离人来巡守,偶然来的还是都尉……”

“对!诸位重视到没有,从发明这片树皮至现在,我们走了多少里路?”

墨秦仰首西眺,眼睛眯起,有针尖样光芒明灭:“或许明日,或许,彻夜……”(未完待续。)

最大的能够,应当是被俘的汉民做的,用的多数是宰杀牲口的血……只是这个“三”字做何解?

莫顿已决定不走了,若此地部落势大,则投奔之;莫气力相称,则豆割之;若气力强大,嘿嘿,那就对不住了……

莫顿率一众骑卫远去之时,里许以外,一个裹着厚厚破袍的人收回目光,抬高帽沿,用脚踩着一大捆杂草,双手用力拉紧束条,甩手扛上肩。

不得不说,墨秦挺荣幸,他不但在十天后追上了鞮汗人,并且还胜利混了出来。

一时不得方法,追猎队持续前行。

度过河后,又走了近百里,哨骑又有发明。还是树皮,还是血字,还是箭头。分歧的是,此次箭头指向正东,并且,血字也变了,现在是个“二”字。

一个哨骑向火线小树林一指:“在林子边捡到的,当时箭头指向火线河道。”

传闻不消再写,石牛顿时冲动起来,胳膊一叫劲,把羊挟得咩咩哀鸣,按捺不住镇静低声道:“你的意义是说,有能够在明日……”

这时躲在暗处的墨秦看到,灵光一闪,从暗处现身。那家人实在吓得不轻,但在看清来人竟然是他们的主官时,满脸不成置信……前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墨秦冒充死而重生的年青人,随那家人返回营地,就此暗藏下来。因为墨秦是流民团主官,熟谙他的人很多,身处险地,民气隔肚皮,不得不防。以是墨秦前段时候装病,归正他是“伤员”,有病很普通。过了一个月后,他渐渐“规复”,能够四下走动了,他在脸上涂着异化马粪的泥浆,普通人都认不出他。

“令士,我们找到这个。”几个屯兵哨骑将一片粗树皮交给公孙覆。

“不过甚么?”

“看来还真是里程。”公孙覆脸上暴露笑意,“我动敌亦动。好,二百里是吧,全速进发,明日可期。”

莫顿与他的鞮汗部,的确就在东北二百里外一片水洼边安营。莫顿骑着马,亲身与哨骑登上北面高坡旁观周边阵势。

箭头凡是用来唆使方向,公孙覆立即问哨骑:“你们在哪捡到这个?当时树皮的箭头指向甚么方向?”

“牧羊人说在北面,离这二百多里,不过……”

丘仲搔搔头道:“该不会是此人不认字吧……”丘仲的话还真有几分事理,毕竟这年初浅显百姓没几个认字的,多是扁担倒了不知是个“一”字……能写几个数字的,算不错了,但这哑迷就让人费解了。

石牛本就是随邓展一起被俘,他呈现在这里并不奇特,但墨秦不是跑了么?如何……

……

“牧草富强,山高林深,草原陡峭,另有湖泊池沼,真是一处好地点。”莫顿边看边赞,明显非常心动。不过,草原虽大,多已有主。这片处所那么好,要说没主,连他本身都不信,现在就看这片处所的仆人气力如何了。

“走,看看去。”

墨秦本想联络班行及邓展,但这二人被匈奴人看管很严,没法靠近,倒是偶然中与被匈奴人安排屠宰的石牛接上了头。

这、这怎能够?公孙覆惊奇得瞪大眼晴,莫非此人能猜到背后尾跟着追猎队?如果此人能猜到,那是不是意味着,莫顿等人也能猜到?

公孙覆点点头,那边林子有多量人畜活动的陈迹,并且到了河岸就断了,看来这箭头确切是指明方向的。接下来却有疑问了,这是谁放的?这“三”字又做何解?

此人走回营,颠末一片屠宰场时,一个挟着咩咩叫的肥羊的壮汉四顾无人留意,敏捷向他靠近,低声道:“等会要宰羊了,明天是不是要写个‘一’字?”

他预算着班行、屈突会在甚么时候撞上追猎队,追猎队截杀屈突以后,必会全速追击,因而让石牛用羊血在树皮上做标记指导。之以是写得不清不楚,倒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写字的人石牛,他就认得自个名字,另有从一到十的数……

公孙覆接过一看,上面用血写着一个汉字“三”,还划了一个箭头。

那人摇点头,抬手顶了顶帽沿,暴露一双吵嘴清楚的警戒眼睛:“不必了,莫顿不会走了。”

“约莫百里。”受张放影响,对地形路程有非同普通重视的韩重脱口而出,旋即眼睛一亮,“三是三百里!二是二百里!”

“这么宜居的处所,换我也会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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