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再受伤,从明天开端,q不接管临时会话,不加老友。不加群;围脖及点点的小我中间不接管陌生人的私信及@。

实在《雁回》已经结束好久了,为了答复ta的题目,我特地翻了纲领设定,还回畴昔看了原文。我想,我算是满热忱殷勤的作者了。(当时我已经感遭到,ta看的是盗版,但我鸵鸟地假装不晓得,也没有涓滴怠慢。)RP

明天我把事情的委曲交代一下,以后就这件事不再答复或者解释,让统统烟消云散吧!

起首,我承认我是玻璃心又傲娇的作者。其次,我也承认,我是包子。

如果我记得没错,应当是周一的上午,俄然跳出对话框,对方宣称是读者,很喜好《雁回》。ta加我老友,我通过了考证。以后我们断断续续聊了约莫三次,说的都是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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