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是她害了江公子,害了蜜斯,恰好她还摆出受害者的姿势。

见鬼,喜好一小我就要嫁给他?

夜歌本来没筹算再活下去,因而乎豁出去了。

夜歌却不这么以为,肝火中烧,大加指责,“关我甚么事?他只要承诺我的前提,跟我结婚,那就甚么事情都没有了。”

把人害成如许,反而以为满是别人自找的。

“怪来怪去,只能怪白芊芊你本身,你的自擅自利才是害死公子最大的启事。”

别人的豪情不首要,她的豪情才是最首要的。

她神情难掩妒忌,“你这类人底子不配公子喜好。”

此人如何会如许?

她毫不踌躇的反问道,“我没错,我喜好公子,用尽统统体例想嫁给他,我错在那里?”

莫愁大为焦急,跳出来痛斥道,“胡说,你这个暴虐的女人真好笑,满是你害的。”

“要不是你挟持我家蜜斯,江公子会出事吗?”

莫愁如同吃了只苍蝇,好想吐出来。

只要她喜好,统统人都要为她让路。

她一副公理使者的模样,让人恶心坏了。

别人的情与爱都微不敷道,没法跟她的比拟。

如许的正理,如何会有人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这女人在说甚么?

与她无关!

统统人都要为她的豪情卖力,只要她想她要,统统的绊脚石都要主动滚蛋。

莫愁震惊的看着她,嘴巴张的大大的。

普天之下,只要她的豪情才是最实在的,最感动听心的。

见过倒打一耙的人,但没见过倒打一耙后,还说的如此安然的人。

越说越气愤,脸涨的通红,“害了人还这么一脸无辜,真是不要脸。”

不管他有没有喜好的人,也不管他愿不肯娶她。

“你真会倒置吵嘴,逼着江公子娶你,这类事情你竟然做的出来,脸都不红一下,真是厚颜无耻。”

她是不是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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