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城是个四时如春的都会,没有酷寒的夏季,也没有炽烈的暑夏。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来这里旅游度假,被人们评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都会。同时,这里也是鲜花的国度,适合的温度为它们供应了杰出的发展环境,是以封城也被人们称为花都。
“在看甚么书?”李浩指着桌子上的书问道。
凌晨,温暖的阳光如平常一样,普照在封城的每个角落。在芙蓉路的街角,夏姝正在忙着把花店内大大小小的盆栽摆放出来。大学最后那一年,夏姝在街角开了个不大不小的花店,取名为“藤蔓轩”。藤蔓轩的表面是一个小板屋,近似当代的木屋子,内置装潢也采取原始的木制质料,给人一种复古高雅的感受。花店的位置并不是繁华的市中间,反而靠近郊区,固然人流量未几,但非常温馨。花就应当在这类环境中发展,夏姝想。藤蔓轩的隔壁别离是电影院和超市,不远处是一个大学城。是以,店里还是有很多的年青的主顾来买花。
“一本穿越小说,《不负如来不负卿》,你看过吗?”
李浩与夏姝的熟谙,来源于一段斑斓的奇遇。李浩在大学学的是经济学,但对拍照却非常的感兴趣,常常给校园杂志社拍摄封面。在一次校园采风的途中,偶尔碰到了坐在樱花林的夏姝。当时恰好是春季,漫天的樱花随风摇摆,飘洒在了夏姝的身上。见此美景,李浩仓猝用相机拍了下来。听到”卡擦声”,夏姝回过神来,看到一个长相非常儒雅的男人正拿着相机傻傻的看着她。夏姝被他的神采逗笑了,朝他规矩的点了点头,便走开了。李浩沉浸在夏姝浅浅的笑容里,很久才回神过来。厥后,这张照片登上了校园杂志的封面,李浩颠末量方探听,才晓得夏姝是消息系的门生。从那今后,李浩便对夏姝展开了热烈的寻求。
“还要穿号衣,这么昌大?”,夏姝惊奇的问。
“是,不丑。你在我心目中是最美的女神。”
一天的时候老是过得特别快,转眼就到了傍晚。店里没有一个客人,夏姝安逸的坐在靠窗的藤椅上,聚精会神的看动手里的书。俄然,一阵动听的风铃声响起,她抬一看,脸上顿时闪现出了一抹浅浅的笑容。
李浩看着她落寞的神情,安抚道:“两小我能够相遇本身就是一种古迹,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面前的每一天。”
李浩浅笑的摇了点头。
夏姝落寞的笑了笑,低喃道:“统统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着花店并不是向人们想的那么简朴,养花、插花、修剪、包装一样都不能少,当初为了学插花这门艺术,夏姝可下了很多苦工夫。花店另有一个叫周晓茹的电员,卖力送花的事情。花店的买卖并不是特别好,如果不是节假日,人不是特别多,夏姝也乐得安逸,没事做的时候就看看小说,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你如何来了?放工了?”夏姝合上书籍,从藤椅上站了起来。“我想早点过来看我敬爱的女人,不成以吗?”李浩浅笑的走畴昔悄悄的把她拥在怀里,抚摩着她和婉的头发。
“对了,明天是我姑妈的生日,我父母也会过来了,我想带你一起去。你情愿吗?”
“见父母?”夏姝惊奇不已,因为她向来都没有听李浩提及过。
李浩惊奇不已,“鸠摩罗什不是当代的一个和尚吗?和尚也能够谈爱情?”
“是啊。”
“那我们现在去用饭,然后我陪你去选号衣。”
李浩和顺的笑了笑,“别担忧,不是甚么首要场合,我只是想让爸妈看看他们的媳妇有多标致。”
“蜜语甘言。”
当他看到夏姝那副即惊奇又担忧的神采,不由的好笑。他宠溺的刮了刮夏姝的鼻子,戏谑道:“如何啦,怕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夏姝的脸顿时红了,把头埋在李浩的胸前,小声嘟囔,“我才不丑了。”
“讲的是鸠摩罗什和一个当代女子的爱情故事。”
听到他的歌颂,夏姝内心甜滋滋的。
夏姝悄悄的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