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民国:穿成水性杨花的舞女(26)

接下来的时候,她辞掉在舞厅的事情,在家中待着。她的钱足以维系糊口。

“哎。”

她长叹了口气,对他招手:“先出去吧。”

‘应当是太累了,以是呈现了幻觉。’

“嗬嗬…阿犹是我的…谁也不能…我的兼顾也不能……”

只不过那是他的头颅,像皮球般‘砰咚’掉在空中上。事情产生的俄然,姜犹悚然地推开了门,身材分红两半的郑鹜中间站着祁俞白。

她重新阖上门,半晌又重新翻开,而郑鹜尸身仍然在原地,而身下铺了一滩血水,淹没木质地板,氛围中尽是浓烈的血腥味。

末端他揪着衣摆,眼眶又积蓄泪光,水光潋滟,不幸地凝睇着她。

姜犹拖把随便丢到玄关,趿着拖鞋进了客堂,看了眼伸直在沙发上的少年,他神采白得吓人,魂不守舍一样,明显是问不出有效的信息。

一早晨位面死了两个关头人物,努努失落,警报声也没有,统统安静得可骇。

少年实在哭得太不幸,唇边感染了几滴鲜血,衬得他秾丽清隽的容颜多了一清楚媚。略短的黑发稍乱,乌黑眸子镇静无措地望着她。

郑鹜并非吸血鬼,而是人类。尸身沉重,她单手拎起,丢进装设制冷器的寝室角落里。

除此以外,都很完美。

“我怕。”

祁俞白闻言神采一白,仓猝摆手,神情竭诚诚心:“没、没有!”

从返来她连续叹了十多个气,让她没想到的是,看似不幸又悲惨的祁俞白,竟然是活了好几百年的吸血鬼,而看似和顺良善的陆长眠竟然是殛毙那么多人的凶犯……

他又转过身,从厨房渣滓桶翻找出菜票,递到她面前。

他喉咙收回含混甜美的声音。

姜犹手握葵扇,穿戴吊带短裤,炎夏半夜还是热,但比白日略微好上一些。趿着拖鞋出了寝室,来到玄关处,正想透过半开的门扉往外看,一张熟谙的面孔映入她的视野。

窸窸窣窣的声音在寝室里回荡,甜睡的姜犹迷含混糊展开眼,声音骤停,她又翻了个身持续睡。

又握着拖把将走廊里血液拖洁净,拖了六七遍,那股浓烈的铁锈味才淡了下来。

黑布寒冬的寝室,独一光源来自客堂投射出去,祁俞白背对着光,标致到极致的皮郛里仿佛有东西在内里爬动,轻微变形。

姜犹:“………”

‘哐咚!’

是猪排骨,并非甚么人肉。

做完这统统。

任务结束,只能等体系呈现。

客堂里倾泻出去的微小光芒,将少年影子投到墙壁、天花板上,那是庞大且扭曲的诡谲身影。

姜犹自夸铁石心肠,听他哭没有半点不耐烦躁,反而有些心疼。

回到家里的姜犹躺在竹席上,茫然地谛视着天花板。

她想不明白,祁俞白为甚么要杀掉郑鹜?他们应当从未见过面,也没有深仇大恨,如何就非杀人不成呢?

————

凌晨四五点。

姜犹目光不经意扫过寝室角落的蛇皮袋上,屋里光芒暗淡,模糊瞥见袋子动了一下。她再眨眼时,又没动。

少年在对上她的目光时,油画般的眼睛更红了,积蓄的眼泪顺着眼角蜿蜒而下,悄无声气地哭着。

姜犹得空顾及,让他换了双拖鞋出来,然后在家里找了一个蛇皮袋子,将内里郑鹜的尸身装了出去。

‘咯咯……’

……

姜犹吐槽一句,走到卫生间水池边,冲刷一番,血液才调净。

姜犹放心肠坐了下来,道:“那我可要好好尝一尝。”

“世事无常啊。”

而在角落里。

——

不隔音、重物撞门的响声打断了她的思路。

姜犹看了眼炖肉,直白地问:“你把郑鹜炖了?”

她打着哈欠走出寝室,瞥见铁锅摆放在客堂餐桌上,锅里炖着肉,汤汁大要漂泊着一层金黄的油色,茶树菇炖煮,与肥瘦兼顾的排骨相融。

慢吞吞走到床边,离得近,感受着她身上的气味,少年反射性地眯起了眼,惨白的脸一片绯红,痴迷地挨着她一边睡。

姜犹倒吸一口冷气,问:“你杀的?”

只是闻到香味,姜犹就止不住流口水。

久久没获得回应,她想起来努努失落了。

“另有两道菜。”祁俞白从逼仄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荤一素,衣角沾了油,停在餐桌前搁下。

那是郑鹜。

体系努努无端失落,她主线任务完成,也不晓得甚么时候分开这个位面。

“呜呜。”

她倒了杯水喝,见杯沿染上血,视野一转,落到手腕位置,该当是拖地时偶然沾到的血。

祁俞白额头小幅度点了点,又摇了摇,精力状况看起来就不太普通。

盘膝坐在地板上的祁俞白头埋在蛇皮袋里,抓起黏稠糊烂的碎肉骨头塞进嘴巴里,大口咽下,仿佛饥饿了好久的野兽。

姜犹目光顿了几秒,对努努说:“努努,之前他脾气是如许的吗?”

她阖上眼皮,让出大半床位,“能够。”

“哎。”

而祁俞白像做错事一样站在原地,双手紧握搁在两侧,充满泪痕的脸惨白如纸。

祁俞白很听话也非常勤奋,和他住一起很舒畅,但独一不好的一点就是,他很粘人,早晨不敢一人睡,白日不肯意出门,亦步亦趋地跟着她。

她与郑鹜打仗未几,但别人虽冷峻、不近情面。但终归是好人,姜犹不哀痛是假的,但今晚产生了太多事,内心都有些麻痹。

她躺到竹席床铺上,筹算入眠,门口传来脚步声,是祁俞白,他眼睛红十足,睫毛被泪水濡成一缕一缕,不安地颤抖,声音是掩不住的哽咽。

“可不成以、一起睡?”

祁俞白同手同脚地跟着她进了屋,鞋跟浸泡了血,湿漉漉,踩在玄关处,留下一道血足迹。

次日姜犹醒来发明蛇皮袋里郑鹜的尸身不见了,屋子里干清干净,饭菜香味从厨房里飘了过来。

“再也不想吃猪血了。”

他做的菜一贯好吃,炖汤也不遑多让。香到汤汁都想喝洁净,她连续盛了三碗饭,大朝晨菜色如此丰厚,她吃得很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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