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客长请随小人来。”

诶?我的荷包呢?

假装不经意的扫视了眼二楼的包厢,目标已达的陆任嘉不再恋此地,只见他放下筷子,抬手表示店小二。

青丝微动,剑眉斜飞,鼻梁挺直,面若刀削,一双薄唇轻抿,星眸无波无澜,眉宇间夹带几分侠义正气,又带几分冷意。明显是一俊朗男人,却偏生寒意,让人不敢等闲靠近。

当然,此中最让陆任贾镇静的是,配角那强大的后宫啊!左拥右抱甚么的,美满是人生赢家啊!

而底子就无人发明,在这高冷的表面下,此人握剑的手却收得紧紧的,并不时的颤栗着,像是在忍耐些甚么。

别说,这类爽到苏的剧情,还真很多人喜好,此中也包含陆任贾本身,起码他在看文的时候,不止一次恋慕配角了,就是没想到本身竟真的成为了配角,的确就像做梦一样。

当然不介怀!你但是有钱的金主啊!

哎呦喂,男主的小弟上线了!

刚巧这时,方杰山抬手举杯,悬至半空,虎目炯炯有神的看向陆任嘉,仿佛在等其答复。陆任贾状似高深莫测的静坐一会,见对方已渐露绝望之色时,这才慢悠悠的举起桌前的杯子,与其轻碰。

这金主,我交定了!

只见一男人上前,大笑着坐在陆任贾劈面,在对方冷酷的视野中道:“鄙人方杰山,风骏镖局的总镖头,人称‘山一刀’,见过陆大侠。”

不,不亏是陆大侠,这惊人的气势,普通人如何接受得了?坐在稍远的几人公开里用袖子拭汗,尽力的压□□内变得混乱的内力。

只是原文中并没有详细申明方杰山与配角了解的过程,只说其曾帮过他,两人一见仍旧而结拜为兄弟。

想到文中对唐艺表面的描述,陆任嘉便忍不住鄙陋的笑起来,虽在外人眼里,他只是嘴角上移了些许,但也因为此,世人只觉寒意退去,好像咋见初春。

世人会商之际,话题的仆人公酒菜恰上,男报酬本身倒了杯酒,安排唇上饮了口,脸上毫无神采,仿佛身处无人之地,让很多人见之更加敬佩,这气度还真是非常人统统啊。

此人低头看了他一眼,冷声道:“一名。”

在后宫向的爽文中,弯是能够掰直的,百合也是能够开得很美的,因而,原著的后宫中便有了一朵斑斓的百合花,一个仙颜的t,以暗器着名的唐家山庄下任担当人,唐艺。

第一章

男人抬头饮尽杯中余酒,假装高冷的对着桌上菜肴下筷,耳朵却还是竖得高高的,周边人对他的评价让他虚荣心越涨越高,整小我都有点飘飘然。

陆任贾身材一僵,随即抬开端,却见店小二正盯着本身,那赊账的话怎都说不出口。磨蹭了好久,就在他筹算高冷的说些甚么时,突地,一粗暴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

“来啦来啦――客长,有何叮咛啊?”

就像方才阿谁小子说的一样,陆倘靠着一手无敌的剑术与一身洪厚的内力,仅一招便打败了蝉联好几届的武林盟主,一举成为江湖第一剑客,并虏获了第一美人的芳心。但是这个装逼货不但回绝武林盟主的头衔,还伤了人家美人的心,在将江湖搅乱成一锅粥后,甩手闪人隐居去了。

“你连他都不晓得?”刀客眼露鄙夷,道,“此人名为陆倘,武林第一剑客,江湖人称冰脸公子。”

闻言,初问的小子倒吸一口气,语气里满满都是佩服:“他,他就是陆大侠吗?传说中武林大赛一击打败武林盟主,虏获江湖第一美人芳心却回绝对方示爱的陆大侠!?竟没想到能够在此见到真人,太,太荣幸了!”

没有人晓得,他们现在口中的陆大侠真名不叫陆倘,而是名为陆任贾的男人,一个来自异世的大学狗死宅。就在不久前,他战役常一样在宿舍熬夜在看一本武侠小说,才刚看到男主收了第三个后/宫呢,回过神时就到陌生的环境里。

“还真是他!他不是几年前隐居了吗!如何会呈现在此!”一刀客惊道。

见此,男人解开背上的古剑,将其放在身边,伸手摘下斗笠。

不看不晓得,一看吓一跳,待他好不轻易接管了这个事及时,才发明本身成了那本小说里的配角!

这配角名为陆倘,要说原著啊,的确就是:苏苏苏,爽爽爽,至于男主的人物设定,更是能够直接用一个词描述:装逼。

见已无人再议,陆任贾冷静地收回了视野,起筷夹菜,高冷的表面下,内心里却忍不住再次冒起泡泡。他会做出这高调的行动不是没有来由的,就像他会来此楼喝酒般,皆是为了他的第一任后宫――一朵斑斓的百合花。

而现在这朵百合花,遵循原著的剧情,现在就在白鹤居的某个包厢里。虽不知哪间,但如此高调的行事,必然会引发她的重视。

“结账。”

讶异的再摸了摸腰间,本该挂着荷包的位置,现在却空空如也,陆任贾微愣了下,很快便忆起上午出门前的细节――八成是落在堆栈了。

男人微点头,徐行跟上,见店里的人在打量本身,不惊不怒,仿佛毫无发觉般,在一处桌子落座:“小二,一壶女儿红,两道此店招牌菜。”

陆任贾公开里一喜,本来摸向腰间的手渐渐的放回桌面,冷眼看着方杰山向店小二加点了很多的酒菜,却还是默不出声,一副高人之态。

“呀!这,这不是陆大侠吗!”不远处,一男人见状惊呼,虽已压住音量,但很多内力不错的侠客还是闻声了,一时候,世人视野转向蓝衫男人,群情纷繁。

勘州镇有家百年酒楼,其名白鹤居,因酒香菜佳而闻名,常有江湖后代前来,人多嘴杂,动静也变跟着多了,垂垂的,来此刺探动静成了江湖人士的常例。

就在这时,一青蓝长衫男人进店,只见此人背挂古剑,剑穗随风,头戴纱布斗笠,脚踩棉布黑靴。其身形矗立,虽没法窥其边幅,周身却隐含一股侠义正气。

“他的帐我买了!”

趁着喝酒之际微微清算了下本身的神采,陆任贾状似文雅的放动手中的酒杯,冷酷的昂首瞥了眼仍在窃保私语的闲人,气势全开,寒气四溢,顿时,世人仿若置身于寒冬中,竟不自发地闭上了嘴,转动不得。

“呦!这位客长,一共几位?”店小二笑着上前,态度不谄不媚。

陆任贾不动声色的打量着方杰山,此人年事约三十有几,身材魁伟,肌肉健壮,剑眉虎目,一道伤疤高出鼻梁,背挂一惊人巨刀,一如文中所述。

本来竟是在这个时候吗?

闻言陆任贾只觉一阵肉疼,却假装毫无在乎的低头掏向荷包,但是……

“这位前辈,敢问此人是谁?为何世人都如此吃惊?”一较着刚入江湖的小子往刀客身边凑了凑,一脸猎奇。

“客长真有目光,本店的女儿红但是出了名的!客长你请稍坐半晌,酒菜很快奉上!”说罢便拜别。

“好嘞,这位客长,一共一两银子。”

陆倘原是一名孤儿,一次偶尔中碰到了传说中的世外高人。普通说来,配角都有些异于凡人的体制,才气在前期镇静装逼,这不,那高人一见陆倘便大喊其骨骼清奇,硬拉着配角要其拜他为师。因而,配角便跟着所谓的高人去了天山学武,然后过了十年,学成下山祸害江湖。

一如平常,白鹤居的买卖火旺还是,店小二忙上忙下,管账算盘“啪嗒”响,皆是繁忙气象。望眼看去,不时有带刀剑武人进店,此中不泛有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大侠,让很多初入江湖的小子大为观止。

喂喂喂……用饭忘带钱这类丢人的事情分歧适男仆人设啊,好,好多人看着呢!

为了不让本身穿越白来,因而乎,陆任贾判定的放弃了那故乡糊口,顶着配角的皮子重出江湖了。

这类感受,这类感受……特么的还真是超等爽!

“早就听闻陆大侠风韵过人,气度不凡,本日一见,果不其然!”方杰山也不在乎对方的冷酷,自顾自的倒了两杯酒,“哈哈哈,方或人敬慕陆大侠已久,故借此机遇熟谙一番,不知可否介怀?”

原著中,方杰山可谓是配角的最好小弟。风骏镖局乃江湖第一镖局,已有百年汗青,家底宏厚,气力惊人,而身为镖头的林杰山,更是在江湖排得上名号的刀客,而如许有钱有势的背景,却成为了配角装逼的坚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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