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八十一章:风雪夜

他们也在战役当中学习,生长。雷霆军是大秦军队的精锐,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兵士,他们独一的不敷,就是打得仗太少了,但现在,他们正在不竭地失利当中敏捷地生长起来。

第一次俄然遭碰到他们的时候,这些天之宠儿们,骑着剽悍的战马,披着沉重的铁甲,系着鲜红的披风,建议冲刺的时候,当真是很威风,排山倒海似的,卷起的雪花在他们身后滚滚如雪龙。

向前再走了几步,程小鱼却俄然停了下来,在他火线数步处,一具尸身倒毙在雪地当中。程小鱼当即便警悟了起来,手一举,身后的十名队员唰地一下翻身上马,呛的一声,已是抽出了马刀,敏捷地散开了队形。

如许的气候,真是能冻死人的。

程小鱼的眉头皱得更深,他想不出为甚么会是如许。他像只狗一样在雪地之上葡伏向前,不竭地核阅着向前延长的足迹。

不过他们也伤亡了二十余人。每个活着的人,在大队长领头之下,把赏银的一半凑到了一齐,筹办捐给那些阵亡的战大戏。

这是一个老百姓。四周独一另有老百姓的处所,便只要双联城了。

固然他的防护力比起铁盔也差得很远,但如果要选的话,程小鱼当然会挑选这顶和缓的帽子而不是冷冰冰的铁盔。

程小鱼牵着战马,缓缓地在风雪当中摸索着进步。这类气候,骑在顿时更享福一些,还不以上马步行。更首要的是,在这类气候之下奔驰,战役,都是更耗战马力量的,如果碰上了仇敌,战马力量更好的一方天然是占着极大的上风。

究竟证明,大队长永久都是队的。

用大队长的话来讲,那些人,就是一些傻叉,当然,在程小鱼看来,这些人固然很傻叉,但也是很强大的一些傻叉。程小鱼近一段时候有些糟心,因为最后的那些强大的傻叉,现在愈来愈精了然。

除了这些,他们的身上,马背上另有许很多多的小玩意儿,那些东西看着不起眼,但在需求的时候,却都是能拯救的。

除了马槊,另有一柄马刀,与步兵们用的环首刀分歧,他们佩刀的这类刀更细,更长,全部刀身有一个标致的弧度。更首要的是,他充足锋利。上一次与雷霆军比武的时候,程小鱼便是用这柄马刀轻而易举的破开了对方的铁甲,一刀将那人便开膛破肚了。最后他的刀崩了一个口儿还让贰心疼了好久。

归去以后,他们又得了很多的赏银,程小鱼作为小队长,一次性拿到了二十两,因为这是明军在雍都城外第一次对阵成建制的雷霆军而全毁灭了对方。

这让当时的程小鱼很惊奇,莫非不是英勇地打击吗?打赢了,就会有赏钱。插手明军以后,程小鱼也打了很多仗了,从虎牢一向进军到雍都核心,可不是太承平平行军过来的,每一次打了败仗,都会有赏钱发下来,这几个月,程小鱼便得了二十两赏银了,这但是两个月的薪饷呢。

在大队长的带领之下,大师跑了约十里路以后,便又嗥叫着杀了返来。

这是烈酒。只要他们在夜晚出来巡查的时候,才会发那么一小壶,大抵有二两的模样。如许的气候,纵使设备再好,也挡不住彻骨的北风啊。

足迹五花八门,此中也有秦人军靴的斑纹。

伸手拍了拍皮帽子上的雪,将上面的积雪拍了下来。

这里的秦军可没有软柿子,短长得很。这两个月来,两边标兵不竭地交兵,已经让统统的明军都深有体味了。程小鱼之前是秦国边军,而雷霆军则是秦国军队的天之宠儿,是需求他们瞻仰的,他们也晓得这些人是大秦军队当中最短长的。

他头上戴的不是铁盔,而是一顶皮帽子。帽子两侧有两根长长的狗舌头,上面有两根细绳,系上的话,就能将耳朵和大半的脸庞全都挡住。口罩也是缝在皮帽子里头的,戴上如许一个帽子后,便只要一双眼睛露在外头了。

这个时候,拉风的雷霆军胯下的战马已经在喘了。鼻孔里喷出来的白气,隔着老远便能瞥见。那一仗下来,程小鱼对大队长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比他们人数还要多的一队雷霆军被他们生生地干翻了,只余下未几的人逃了归去。

总之插手了明军以后,程小鱼这才明白甚么才叫作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军队,比起明军,雷霆军的那些所谓的精美的设备,只能说是渣渣了。而这,只是大明军队的标配。传闻天子陛下的亲军烈火敢死营的设备那才是全军之冠。

“走吧!”

这些都是制式设备,每一个都有的。除开这些,标兵兵士们还被答应具有本身独占的兵器,乃至能够按照本身的需求向军需官订制。

逃窜,太不名誉了。并且他们但是精锐的标兵,如许逃归去,只怕大家都逃不掉奖惩。只不过这一段时候大队长在他们这些民气中已经建立起了高大的形象,非论是公是私,大师都情愿听他的。

大队长二话不说,下达的第一个号令竟然是跑。

手上戴着皮手套。手套不厚,内里有着和缓的植物毛发,这类手套十个指头都有半截露在外头,既保了暖,又不会影响手指的矫捷性。

每个兵士都有一柄马槊,这但是高贵玩意儿,以出息小鱼只看到到军中的初级将领们具有这类兵器,但在明军标兵营中,倒是人手一把。而早前他看到追风营的那些马队,好几千人呐,竟然也是一人一把,这让他震惊不已。这得要多少钱才气造出如许多的马槊来啊!

每一次巡查,探哨,抑或是攻击秦人从雍都来的粮队,都有能够遭碰到雷霆军的反对,很多标兵营中的战友,便永久地躺在了这片地盘之上。光是本身这个小队,便已经换了四个了。四张熟谙的面孔,永久地从程小鱼的天下当中消逝了,死掉的四小我中,二个是本来虎牢军的,一个是青州军的,另有一个是大明本土的。

程小鱼皱起了眉头。双联城里的秦人如何在如许的气候当中跑出来了?并且还是浅显百姓?会不会有军队?

明军的标兵,身上穿得不是那重沉重的铁甲,而是一种看起来很薄很轻的甲胄,程小鱼也不晓得这是甚么东西打造的,他们没有拉风的披风,胯下骑着的马更不高大,是那种耐力特别好又挺耐寒的荒漠马。

这段时候在城外与他们这些标兵比武的,大半都是雷霆军。雷霆军在双联城驻扎的未几,被守将更多的放在内里当作标兵或者奇兵利用。

不过从那今后,这类傻叉的雷霆军越来越少了。

感受身上有了一些热气,程小鱼转头瞅了一眼本身的十个部下,多数和他一样,守和对劲的点点头。

像烈酒如许的东西,之前但是没有的,传闻是因为大明本土本年大歉收了,粮食多得没处堆,这才被用来大量的酿制了这类烈酒,这类烈酒外头是没得卖的,主如果配发到军队中来了。

不管是战役,还是逃窜。

大量的浅显百姓,此中从戎的很少。

他翻身上马,抽出了马刀,做了几个手势,十余人散开成了一个扇形,缓缓的向前搜索而去。不到半柱香的时分,程小鱼的火线,俄然呈现了混乱的足迹。

很多人,离他们很近,程小鱼跳下了马,蹲在这些足迹边,雪还没有将这些足迹粉饰住,他伏下身来,悄悄吹去浮雪。

当然,雷霆军支出的代价更大。

以是在大队长策马回转一声跑喊出来的时候,大师几近都是不假思考的策马便逃。

程小鱼渐渐地走了上去,那是一个老者,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年纪,浑身高低,只穿了一件单衣,如许的气候之下,早已气味全无,伸脚踢了踢,整小我都冻硬了。

固然大明的抚恤金很高,对战死兵士的遗属也有很多的照顾,但大队长说了,这是他们这些战友的情意。

这类酒程小鱼之前向来没有喝过,大部分都是那种酸不啦叽酒味很淡的东西,像如许抿一小口就能让满身发热的烈酒,现在已经成了军中豪杰的最爱,只可惜,如果不是夜晚出来巡查,也是捞不到的。

雪下得愈发得大了,出来时还只是数寸厚,现在却没过脚踝了。雪,是他们标兵兵士最讨厌的。因为这会让他们的速率降落,而在雪地当中,形踪也更加难以埋没。只要当不再下雪,再吹上一天的风,这些雪才会冻硬,阿谁时候影响才会小一些。

站起家来,看向双联城的方向,他仿佛明白了甚么。

归正程小鱼现在是感觉他们越来越对于了。现在标兵碰上他们,根基上就是一比一的伤亡率。这让程小鱼非常的不对劲,因为雷霆军的设备固然不错,但与他们比起来,程小鱼感觉还是有差异的,特别是在细节之上。

程小鱼站直了身子,身后的战马也乖觉的停了下来,低头用嘴拱着雪地,企图从雪下找到一些吃的东西出来,不过拱开了内里的浮雪,上面倒是冻硬了陈雪,天然甚么也没有。战马拿嘴拱了拱程小鱼,程小鱼从口袋里摸了一把豆子放在马嘴边,马儿舌头一卷,将这把豆子全都卷进了嘴里,渐渐地咀嚼起来。程小鱼却又摸出了一个小扁壶,悄悄地抿了一口。一股炽热立时便从下腹之处涌了上来,暖流唰地一下涌遍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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