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德国兵士作为俘虏时,如果被扣问,能够说出本身的姓名和军阶。但在任何环境下不得泄漏其所属单位,也不得泄漏德国军事、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任何谍报。任凭威胁利诱都不得泄漏。
(一)德国兵士为争夺胜利而战役时,必须遵循英勇作战的法则。残暴与偶然义的粉碎都与他的身份不称。
(七)布衣是崇高不成侵犯的,兵士不准打劫和肆意粉碎。古迹和用作宗教、艺术、科学或慈悲奇迹的修建物必须特别尊敬。只要奉下级号令和给酬谢时,才气征收什物和利用民役。
(四)不准虐待或欺侮俘虏。兵器、舆图、文件从他们身上拿走今后,其他的小我财物不准侵犯。
(八)中立国的地盘,飞机既不得进入,也不得超出,更不得射击;它不得成为任何军事行动的目标。
(二)战役员必须穿礼服,或佩带特别指定的和清楚易辨的臂章。制止穿便服或不带这类臂章作战。
(五)达姆弹制止利用,任何枪弹一概制止改成达姆弹。
(十)违犯上述各条规者将予以奖惩。仇敌违犯了第一至第八条应陈述。只要获得初级批示官的答应才气停止抨击。
(三)投降的仇敌,包含游击队和间谍,一概不准殛毙。他们应由法庭判以恰当的奖惩。
(六)红十字会是崇高不成侵犯的。受伤的仇敌应赐与人道的报酬。医务职员和随军牧师在履行其医务和宗教活动时不得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