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到时候杀得血流成河的场面难不丢脸临时不说,就说这么多的鱼人一起冲上来,他起码也要受个⊕,重伤。
风俗了当代社会各种味道的大餐,让他持续过这类原始人普通的糊口还真的有些困难。
不是不想去攻击,实在是那些被请来庇护商旅的佣兵太短长了,它们底子不敢随便招惹啊。
躲在大树的树干上,一向目送着那群鱼人“哇啦啦啦啦啦啦”的怪叫着消逝在了丛林深处,李云飞才拍拍屁股站了起来。
他算是完整明白了,这个鬼处所的住民都不是甚么善茬。
………………
莫非说这个丛林在瓦罗兰真的是一个庞大的原始丛林,就跟地球的亚马逊雨林一样人迹罕至,以是内里才会有原始的食人部落存在?
抓到猎物后,一棍子敲昏或者敲死,然后带回家去和家人朋友分享,你分一条腿我分一只胳膊他分一个头之类的,大抵也就和人类吃鸡差未几——归正就是不吃熟食,直接生吃。
保险起见,他并不想招惹这群古怪的鱼人。
“哟,前面的那位大个子,我看你骨骼诧异天赋不凡,必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我这里有一套绝世神功《葵花宝典》,现用五十块钱卖给你,将来挽救天下战役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你看如何样?”(未完待续。。)
当时它好不轻易抓住了一个落单的人类把对方两棍子敲死,正严峻非常的把那小我类的尸身拖往家里筹办开膛破肚剥皮开宰的时候,俄然有一小我类冒险者窜出来两刀把丹尼尔砍死了……
前几天,因为贫乏食品导致家中的孩子实在饿得受不了,戈麦一个叫做丹尼尔的朋友便铤而走险的出去攻击人类商队了。
固然,这个猎手的种族有些……嗯。奇特。
只不过这一次必定它再也回不到家了……
或许是上天听到了他的祷告,上天也感觉让这家伙持续在丛林里刻苦实在太不幸了,以是在李云飞逃离那群鱼人的追杀没多久后。他真的碰到了一个在丛林里活泼的猎手。
人家丹尼尔为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不吝铤而走险,眼看就能让家里的孩子吃一顿饱的了,却被那些残暴的人类殛毙,留下了孤儿寡母孤苦伶仃的活在这个天下上……那些残暴的人类真是太可爱了!
只不过作为一个食人魔,戈麦比来的糊口过得不如何好。
心中恶狠狠的骂着那些人类的残暴,戈麦重重的踹了身后阿谁被他拖着走的人类一脚,用如许的行动宣泄着本身的肝火。
真是丧芥蒂狂!
之前它们食人魔在这个丛林里是说一不二的大权势,不管是北方的豺狼人、南边的鱼人,又或者是东北方的狗头人,全都要给它们三分薄面,就更别提那些路过的人类了。
河边那群鱼人也一向那么疯,每次见到活物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一涌而上,那猖獗劲儿,就算是强大的食人魔也不敢随便招惹它们。
我的天,放过我吧。我是来瓦罗兰做闲事的,不是来这里和原始的食人部落打交道的,你们就不能对我这个搭客规矩一点?你们瓦罗兰人的待客之道呢?
坐在庞大的大树树干上,看着上面那一群“哇啦啦啦啦”的叫着追进丛林深处的鱼人,李云飞感觉非常的愁闷。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如许看也没错就是了。
戈麦是一个食人魔。
但是这里没有盐和酱油,没有辣椒,没有孜然,更没有别的的作料,烤出来的烤肉固然肉质鲜嫩,但却完整没有味道,吃起来的确想呕。
他的目标非常弘远、旅途还非常悠远,在没有找到瑟庄妮之前,他的脚步就不会停下,是以在那之前起码得先走出这个丛林。然后再找到人类堆积地。
特别是在这类没有任何救济的状况下。
而在它的大脚落下去后,它身后的空中上传来了一声痛苦的闷哼——很明显,这个被戈麦拖归去筹办做晚餐的家伙还没死绝。
而丛林里因为豺狼人的权势越来越大,杀的人越来越多,人类的军队也开端对丛林里的豺狼人越来越正视。不但有很多人类军队经常出去围歼,也有越来越多的赏金猎人涌出去想要杀掉豺狼人的首级换高额赏金。
豺狼人有一个强大的魁首庇护它们,但食人魔却贫乏那样的一个魁首,在那些人类赏金猎人的袭杀下,再强大的食人魔也很难满身而退。
真要打起来,他有充足的自傲处理这群古怪的家伙。
说实话,食人魔这类东西呢,实在也就跟传说中的差未几,是一种很强大、但智商并不如何高的生物。
那一天,丹尼尔大朝晨的便从床上早早爬起来,为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分开村落,谨慎翼翼的躲在通衢边的草丛里,筹办攻击落单的搭客。
口中哼哼唧唧的唱着食人魔的歌曲,戈麦拖着阿谁昏倒的人类向着家的方向走去,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血迹和落日的余晖,就像是一个辛苦事情了一天、终究带着本身的战利品筹办回家的父亲。
一个很高大的食人魔。
不过也没干系,就戈麦的经向来看,这小我类固然另有一口气在,但也活不了多久了——没有人在被突破了脑袋后还能一向活下去。
但是跟着人类的警戒和防备越来越重,戈麦他们也垂垂放弃了对路过商旅的攻击。
没有食品没有饮水,统统的东西都得靠本身取材。还好他看过几个田野求生的节目,对一些田野求生的知识有多体味。
不过和某国的人类比起来,食人魔的饮食体例比较不一样。那就是它们的食谱里根基没有烤熟食这类说法。
一个礼拜的原始人糊口,差点没把他逼疯。
但是现在的丛林里,它们这些食人魔却只能战战兢兢的缩在一个不大的范围里,底子不敢随便乱跑。
丛林里那群豺狼人的权势越来越大,行动也越来超出度,乃至开端公开攻击食人魔村落,好几个食人魔小童都被对方杀死了,真是过份得不可。
咳咳……阿谁啥。水表在门外,从不订外卖,没事儿别拍门,有事儿也别拍门。
历经了千辛万苦,在无数“哇啦啦啦啦”的刺耳背叫、以及无数箭雨般的长矛投射中,李云飞终究逃离了那群鱼人的追杀,气喘吁吁的躲在丛林里的某处歇息。
以是在阔别了那群猖獗的鱼人后。李云飞果断本身的方向,明白本身的目标,再一次调剂方向,持续向着西方跑去,只求早一日能够离开这个丛林回归人类社会……最好能够在半路碰到某个打猎的猎人,然后阿谁猎人能够带他走出丛林那就最棒了。
并且李云飞还会呼唤火焰的邪术能够随时随地的生火,不怕找不到生火的质料。他的武功也充足对付绝大多数的野兽,提这剑在丛林里跑一圈。这满丛林的野兽中不愁没有食品的来源,以是李云飞才气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原始丛林里待了一周都还没被饿死。
…………
就小我而言,他实在并不如何怕这群鱼人。
生吃多好啊,鲜嫩多汁,还省了买饮料的钱,多好——食人魔的糊口聪明也是很高的。
之前戈麦还常常和火伴们一起埋伏在通衢的四周伏击路过的人类商队,每一次到手都是一场狂欢的盛宴,大师热忱的分着各自的战利品,高兴的会商着哪一条大腿比较鲜嫩、血比较甜美。
那些野兽充满进犯性也就算了,如何连这些类人生物也充满了进犯性……这tm真的是瑟庄妮口中邪术科学都很发财的瓦罗兰?如何感受跟原始丛林里的那些食人部落一样?
总而言之,这个丛林越来越不好混了。
它们结实而高大,食谱非常之广,几近陆地上、水里统统能动能跳、能跑能叫的生物它们都能吃——这点和某个糊口在雄鸡大陆上的国度非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