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事情巡查时遇见我书上的人物音乐女神冠东玲,她不晓得我是以她的形象所写,更不晓得我写了她,书是微不敷道,重点是我假装不熟谙,她几次看我,我晓得,我也晓得她认出是我,但相逢何必曾了解,见到也好,我就先走了,瞥见她靚丽无边般的模样也是丧事。
翻开第一页:有一天,在浩大林海,我听到我的恋人天骄龙,白髮飘荡的声音,本来在不知不觉中,他已雋烙我心。身灵归一,彼识相交,意念缠绕,行云流水,直至天荒地老。霸是我,王是他,我是情,他是书,【霸王情书】是我与他的盛华与凋萎,是我星空与音乐他,是我阅游与清闲他,是我踏逐与观止他。
她十八岁,音乐自成一系之言,保藏十万张音乐专辑,我三十岁,胜她十倍,之以是讚赏她不是音乐上她的境地或表情比我高,当然那也是不成能的,我当时的外号之一恰是傲世音乐皇,自是孤傲非常,我是赏识她的斑斓表面及辞吐,那淡淡如兰的气质,纯洁妙曼的形状,极其当真的一颗心机,遗憾的是当时候我的心机在第四部情书的女主倾城楼之主王韵嬋上。
(喔!对了,还是要反复的说上一说,现在都不准予写免费章节的,不到千字都不能发的,害我只能跟著,只能窜改顺手收回的风俗....,你好!我是豪情壮志薄命的清闲王,你呢?你叫什麼?)
分开醉龙居后,她的体内伏流著霸王情书,她哭笑不得,霸王情书籍来是她本身所写的。
事情已结束时我都忘了时候,能够还沉浸在遇见老朋友的景忆中。回程的路上时快时慢,随心所欲的达到本业事情的处所。时而发楞,时而恍忽,时而当真,时而忧愁,人间若无愁情烦事倒是好气候。
我一开端就说了,会跟来的绝对少,没想到没几个读者还会被删除50万字,比书都被删的好太多了不是吗?自古胜负是常事,问心无愧就足矣!写到神魔都懒得看的,写到处所改朝换代,倒了為止,不倒的龙盟,撑也要撑的比读者久,这才是真谛,除非此地消逝為止。一言為定!来,乾了,这酒我喝了,你随便!这笔墨我哈哈随便的写了,你爱看不看也随兴!
熟谙冠东玲时,她是一家音乐唱片行的店长,当时唱片行快成绝响了,我也越来越少买音乐了,人缘际会的有次我与她多聊上几句音乐,顿时对她刮目相看,当时候的我在音乐上目空统统,目光在超出宇宙或者统统之上(大狂又高傲吧?哈哈),究竟如此,没什麼的。
星空女神蹙眉著,不由三变,一变她是魔邪,一变她是梵若,一变她是水火。
午后到远方事情,路上急奔,路途上人车都少,到另一个都会。
忙不过来,哈哈哈!没空写,凉拌!那...听闻没时候写就不要写就不要勉强了。还好当年俺是天马行空文,哀也是唉!能如何呢?时候就是如许的快,如果另有最后一开端的读者,就明白了龙盟不是在说假的,我说的都是真的,除了小小小小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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