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你求一求姻缘嘛。”老羽士笑眯眯。

程思的“主”名叫刘进,是个很浑厚的北方男人。他们两人一起运营着这家酒吧,常常停止各种主题活动和派对,把买卖搞得红红火火。

这家吧的第一任仆人名叫程权,是个非常漂亮的中年男人。一年前,他跟他的英国恋人杰森移民英国,将这家酒吧交给他的侄子程思办理。

“我晓得。路上谨慎,电话联络。”

才唱到第二句,就感受有人在他身后搭上他的肩:“太刺耳了,小伙子。”

老羽士也不恼,就在前面巴巴地跟,一边跟还一边念叨:“哎呀小友真是面善,我与你一见仍旧甚是投缘,不若替你算上一算,与你求一求姻缘?”他走路很轻,没有任何声音,如果不是有影子,林曦几近要他把当作鬼。

林曦又叹了一口气,喝下一口解酒用的蜂蜜水。

老羽士捋了捋胡子:“快点归去吧,jojo还饿着肚子呢,林曦。”他颀长的眼睛微微眯起,此中尽是盈盈的笑意。

程思和刘进还好说,前者是长辈余荫,后者是沾了爱人的光。林曦固然恋慕,但并不妒忌……毕竟,他们的日子不是本身打拼来的。

林曦立即吐槽:“你也是人生赢家好吧!有店面有资产,爱情敦睦完竣……我们这些人里,只要我是个一事无成的loser。”他接过程思调好的蜂蜜水,叹了口气,有些放空位盯着小舞台上的舞者,脑筋里想着本身和朋友们的差异:

“你说阿谁20万字的杂志连载?估计火不了。”林曦喝着蜂蜜水说,“跟你说实话,我感觉我在写作上就如许了,不成能有甚么大出息,起码一时半会不会有甚么转机……以是我想先找个女朋友,看看爱情的津润能不能给我带来古迹。”

“既然焦急,那就快走吧。”老羽士微微一笑,随即报上一串地点――恰是路遥家的地点!

“奉求,他的经历毫无参考代价好吗!”林曦翻了个白眼,从冰桶里夹起一块冰放入口中,“他那种高富帅,如何能了解我们这类不矮但穷挫的*丝?比如前一阵,我看上一小女人想跟人告白,就问路遥该如何办,你猜丫说甚么?”

“不如何样。”林曦略微复苏了一点,听到程思的发问,立即撇撇嘴,“他一基佬跟我一向男搭讪,能如何样?啧,以是我就不肯来你这儿,你说我一个直男每天混在基佬堆里像甚么模样嘛……”

他们两个赚很多,平时事情天然繁忙,但夫唱夫随,豪情并没遭到影响。平时游方在家写稿,有空就帮路遥打理公司;而游方天下签售时,路遥就会作为资方全程伴随,形影不离的模样常常闪瞎一众朋友的狗眼……至于屋子和宠物,就奉求给同是作家的林曦照顾,就像明天如许。

林曦穿好衣服往外走,一出门,就被冷风吹得一个激灵,醉意去了大半。他缩着脖子裹紧夹克,把手缩在口袋里,沿着烟袋斜街,快步朝能打到出租的通衢走。

“感谢您了,不过我不需求。”林曦翻了个白眼,“您从速下车吧,我急着回家呢?”

早晨十一点,后海酒吧街垂垂规复了温馨,很多店都挂上了“close”的牌子。客人们三三两两地从酒吧里走出来,踏上归程;酒吧的酒保和办事生们也放松下来,嬉闹着给店面打烊。

“他说:啊?告白?那我可没经历……向来都只要别人跟我告白,还真没碰到需求我主动的时候――擦!”

“行了行了,晓得你是同性恋。”程思扬眉,往调酒壶里倒了些温水,“要不要每天把直男二字挂在嘴边啊?我就随口一问,这不是看你形单影只,感觉你不幸,但愿你早日脱团吗?”

比现在天停止的就是店庆四周年的派对,酒水8折,食品免单。小小的店面被装点得非常标致,客人们三三两两地坐在桌边喝酒玩游戏,时不时与繁忙着的程思闲谈。

男人懒得理睬老头,一言不发地走到骨干道上,伸手招了辆车坐出来,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老羽士独自爬上了后座。

而朋友们呢?

林曦颤抖了一下,咬咬牙,他对司机说:“……走吧,就去这位道长刚才说的阿谁处所。”

“好设法,我支撑你!”程思谙练地开了瓶啤酒,跟林曦碰了举杯,“你不是刚接到了一个连载约稿吗?这就是好兆头!”

“没醉……”被敲的男人迷含混糊坐直身子,醉醺醺地抹了把脸――他就是我们这个故事的配角之一,林曦――看起来二十五六岁,边幅周正却并不超卓,脸上挂着大大的黑眼圈,一副耐久就寝不敷的模样,“几点了?”

时候已经邻近半夜十二点,烟袋斜街上的店面早就关了门,酒吧也都停止了停业。路灯把林曦的影子拉得很长,整条路上,只要他的脚步声空荡荡的反响着。作为一个写过灵异题材的作者,林曦多少信赖些怪力乱神,林曦感觉心剃头毛,便小声哼歌给本身壮胆:“不管谁都行请跟我爱情吧~不管谁都行请跟我爱情吧……”

北京,暮秋。

在酒吧街跟烟袋斜街的交叉处,一家名叫的酒吧却仍然人声鼎沸的店面不大,倒是四九城gay圈内非常驰名的一家gay吧。

“呃,实在你能够跟路遥筹议。”程思笑,提起了他们别的一个朋友的名字,“他栽在游方身上之前,不是跟女的谈过爱情吗?”

“我是不幸!”林曦笑嘻嘻,捧着心口耍宝,“身边都是成双成对的爱侣――还都是男男组合!只要我本身孤身一人,连个能就教爱情经历的人都没有……”

“写*爱情小说,感谢。”林曦一边笑一边点头,“再说,会写小说就闲谈爱情?那我还专门写推理悬疑跟可骇小说呢,你看我会破案和降妖除魔吗?”

这俩人,一个从做投资开端赤手起家,现在已经具有了一家文明传播公司,是正儿八经的青年企业家。一个写*写出花样,现在是海内驰名的*作家……他们在寸土寸金的北都城买了一栋八成新的三层小洋楼,还养了一只非常敬爱的挪威丛林猫jojo。

――开口说话以后就更像了。

“已颠末端十一点,你是不是该归去了?jojo还饿着肚子呢,醒醒酒你就走吧。”程思拿起调酒壶,往内里倒了些蜂蜜,一边忙活一边八卦,“对了,我刚才看到有个男人跟你搭讪,如何样啊?”

“嗯,也是,说不定我是大器晚成!”林曦本就不是悲观的人,听了程思的话,立即抖擞了一些,“说端庄的,我是真的挺想窜改本身,不想再如许浑浑噩噩地混日子了。”

“好吧。”程思拿着调酒壶摇摆起来,还调皮地耍了两个花式,“那两小我生赢家啊,我们这些凡人只要远远地膜拜就够了。”

“说甚么?”程思眨眨眼,猎奇地问。

可路遥和游方却实实在在让林曦感遭到了妒忌。

像程权一样,他的侄子程思也有一等一的好样貌:肥胖的高个子,和婉却不女气的马尾辫,白净的脸庞和诱人的浅笑,让很多来店里消遣的客人觊觎非常,只可惜他已名草有主。

林曦这才回神,他看看司机,又看了羽士一眼,拿不定主张。

“承你吉言~”林曦喝光杯中的水,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外套,“行了,我走了,到路遥家照顾jojo,比来都住在那边,你有事儿直接畴昔。”

“那就祝你好梦成真!”程思笑着拍拍他的肩。

“别如许啊哥们,”见林曦愁闷,程思赶紧劝他,“你现在才27,还年青着呢!别低头沮丧的,打起精力来!”

“啊啊啊――!”

车里堕入了沉默,司机等了一会,不耐烦了:“先生,你们到底是不是一起的?我们走不走?”

程思亲热地跟几个客人酬酢了两句,便拿着托盘回到吧台后――因为店面很小,他并没有请太多员工,本身兼任着调酒师和办事生的事情――用托盘敲了敲吧台旁的一个男人:“林子,醉了?”

林曦瞪大眼睛,一下子呆住了。

林曦被吓得往前猛蹿了几步,这才回身,发明他身后站着一个瘦条条的老羽士。老羽士穿戴洗白的道袍,白眉白眼,仙风道骨,一看就是在景区摆摊算命、坑害游人的职业人士。他朝林曦打了个顿首:“无量天尊,这位小友,想求姻缘吗?”

“哈哈哈……”程思听得大笑出声,一脸了解,“他那人的确是……当年跟游方在一起的时候不也是游方主动吗?还常常被游方吐槽是:‘只要在床上才像个攻’……对了,你如何不问游方,他不是专门写爱情小说?”

本身是个只会码字的宅男,当然,好听一点能够说是个作家。在图书市场上摸爬滚打了七八年,还是一副红不起来的死模样,勉强用稿费和版权费赡养本身。家在北京,从大学就独立出来租房住,这么多年畴昔,却仍然租着阿谁四十多平的两室一厅……车也没有,更不要提女朋友,二十七岁了,还没正儿八经谈过一次爱情……

林曦忍不住开口了了:“哎,我说这位道长,你上来干甚么?”

林曦在内心冷静吐槽,懒得理睬这老骗子,扭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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