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哥,我带你去见我的老迈吧!”

我不晓得这到底是不是老天爷晓得我的表情,和我一起表情阴霾起来。

我摸出烟,刚把烟叼在嘴边,顿时就想起了,我是承诺过可馨要戒烟的,因而就把烟插归去,不抽了。曹翔发明了我这个小行动,问道,“你戒了?”

“走!回家!”

之前我总感觉老天爷对我不公,社会对我不公,本身落魄痛苦就充满了怨气。但是现在,我不会了,这是命,与天斗与人斗都其乐无穷。

她眨了眨大眼睛,眼睫毛长长的,很标致,猎奇地问道,“为甚么这么说?”

骨灰罐有点温热,我心想,这是东子的体温啊,我要好好地抱紧他,现在气候都这么冷,东子没穿衣服,不能让他着凉了!

她嘤咛了一声,脸羞红起来,一笑百媚生地白了我一眼,“讨厌,你手别乱动啦,还在内里呢。”

我抱着东子,擦去眼角的眼泪,大步地向外走去。

这个社会无情,很很无情,你出来了社会,真的很难再找到没有好处干系的朋友了。

当天,他们就走了,带着东子的骨灰,直奔东子的故乡,东子临终前就说了,他好久,没有回故乡了,他很想回故乡一趟,现在他死了,我们就要把他带归去家去,好好地葬在他的故乡。

最后,我拿到了东子的骨灰,不得不说很奇异,这么大的一小我,竟然变成了面前这么小一个罐子。

顿了顿,我对他们说,“你们先回浪宁吧,把兄弟们都稳定下来,奉告他们我没事,我回杀归去的。”

“我没乱动啊,如何能说乱呢,我是用心动的啊,嘿嘿。”说着,我就更加用力揩她的油,她啊的一声叫了出来,身材软弱有力起来,软软地趴在我的身上,一口炽热的香气喷在我的脸上。

亲眼看着东子被送进火化场,亲眼看到他冰冷的身材送进那滚烫的火炉内里,我忍不住地落泪,可不但是我落泪,还是曹翔,雄仔他们,全数都落泪。

“文哥,我们和廖明豪决斗吧!大不了就是一死,如何地也要把廖明豪给捅死了,他这个牲口!”

我和东子的豪情比起他们都要深很多,因为我很早就熟谙他了,从月朔的时候,我就熟谙他,我熟谙东子,比曹翔还要久!他当时就是坏门生,拉帮结派,揍了我一顿,我不平,苦练了三个月,和他单挑,把他揍得跟狗似的。他服了,今后以后就叫我文哥

明天的气候没有明天那么好,有点阴沉,不再是蓝天,而是灰蒙的天空,但是却没有下雨,而是一向如许阴着天,仿佛老天都很不高兴,一向在板着脸似的。

温可馨很和顺地贴到我的胸口,轻声道,“文明,你真和顺。”

万良直直地望着我。

“我能不能了解成你这是在变相地说我丑呢?”我笑道。

“文哥,看哥走了,我哭了好久好久。”

但是我们这一堆人,属于被社会所仇恨,所淘汰的一群人,相互之间却有真豪情,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文哥,我们下辈子,还要做兄弟。”

“嗯,承诺了可馨。”我淡淡地点头道。

提及来,我也好久没有和温可馨阿谁了,这几天的日子稳定了下来,就不免起了歪心机

我摇了点头,笑道,“我才没这么笨呢,我先避一避风头,看看能不能洗脱掉罪名。”我伸了伸懒腰,“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你和兄弟们先回浪宁,先安稳好兄弟们,别让廖明豪这个家伙给趁虚而入了。”

“你如何也出来了,天这么冷,你别冷着了。”

“挺好。”曹翔笑了笑,然后拿过我的烟,抽了起来,再说,“文明,你别本身一小我去,不可的,不要去送命。”

曹翔顿时就急了,皱起眉头,说道,“那你呢,你筹算如何做?”

我摸上了她的翘臀,嘿嘿地唱着,“我很丑,但是我很和顺”

和我们一起的三个狼头兄弟,一个叫成奎,一个叫万良,一个叫房元龙,都是身材高大,义胆忠肝的人,他们都比我年长几岁,但却心甘甘心肠叫我文哥。他们也是眼红红的,因为他们都是东子的部下,亲眼看着东子被打死,他们也跟着雄仔说要报仇,必然要整死廖明豪!

“草!廖明豪!我和你不共戴天,老子必然要整死你!”

我反过来把温可馨拥入怀中,伸开大袄,把她全部身材都裹进内里,给她暖和。

东子比看哥还要多缺点,一身的弊端,吃喝嫖赌吹,样样俱全,但是就凭他义胆忠肝,肯为兄弟挡枪这一点,就充足讳饰他统统的缺点,我永久都不会健忘,曾经有一个叫孙文东的人,呈现在我的生命内里!哪怕到我九十岁,哪怕到我动都不能动了,如果当时候我子孙合座,如果当时候我名满天下,有人问我,这一辈子最难忘的人内里有谁,我会毫不踌躇地答复,孙文东这狗日的算一个。

明天是东子出殡的日子,我们没有搞得有多大了,而是偷偷地搞,就我们这几小我,把东子火化,安葬了。

曹翔他们也没有多说了,点头承诺下来。

东子,我的好兄弟,等文哥东山复兴之时,文哥必然要为你风景大葬,你放心,从明天今后,你的爹娘就是文哥的爹娘,你的mm就是文哥的mm!

但是比拟起来,曹翔就要温馨多了,他阴着脸,眼神内里一片凌然杀机,他对廖明豪的恨意,并不会比我少多少。

“是啊文哥,我们现在就回九街吧,文哥振臂一呼,五百狼头兄弟杀畴昔,把廖明豪砍个稀巴烂!大不了我们今后就不在浪宁混了,去广东!凭着文哥的本领,带领我们,很快就能在广东打出一片六合来了。”房元龙急道。

忽而,有一敌手握住了我,让我感到了一些暖和,转头一望,是温可馨,是她从背后抱住了我,用她暖和的小手,握住了我被北风吹得冰冷的右手。

出来了,一起混狼头,我们并肩作战,就像东子临终前说的,看哥是我们的大哥,我是二哥,他是三弟我们之间,真是这类干系的!看哥是我的大哥,东子是我的弟弟,但是现在,大哥最早走了,现在连弟弟都走了,我本就是独生子,好不轻易有了两个亲兄弟,却也不没有了,没有了这一种肉痛,真的很痛。

上车后,雄仔眼睛红红的,狠狠一拳捶在软座上,怒骂起来。

一阵北风吹来,我站在门前,一向凝睇着曹翔他们的车消逝在我的视野中,但我都不肯意回身,始终望着,内心难过一片。

本来按事理应当是由我带着东子的骨灰回东子故乡,给东子安葬的,但是没体例,我现在还是通缉犯,万一如果被警方抓住了,还不晓得会是甚么成果,以是我只好忍痛留下,亲眼看着曹翔他们分开。

他们听我如许说,顿时就温馨下来,只是脸上很不甘罢了。

面前一幕一幕,从我的脑海中闪现起,都是我和东子的画面

我望着他们,悄悄地摇了点头,“仇必然要报,但不能随便去送命,我们的命都很贵,比他廖明豪还要金贵,要从长计议。另有,你们忘了,我现在是甚么身份?我能回狼头吗?”

“文哥,来抽烟啊。”

我凑到她的耳边,很挑逗隧道,“可馨,不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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