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克的心在滴血,他是完美主义者,此次行动不管胜利与否,对他来讲都是失利的。

就在那令人热血沸腾没有涓滴阻力的冲杀当中,俄然,几近是一种对伤害预知的本能,塞克的身材蓦地一滚,侧身吊在战马肚边,“蓬蓬……”身后传来一阵沉重的巨响,塞克转头望去,只见身后已经是人仰马翻,紧紧跟从的数十个马队仿佛全文~字~258oo。撞到了一堵无形的墙普通纷繁从顿时掉下,前面的人掉下来,前面的战马避之不及,一股脑的撞在了一起。

……

在城门之变后,班尼在政坛上一帆风顺,很快就爬上了乌托邦共和国的权力顶峰,成了共和国的主席,大权独揽,身兼数职,在乌托邦共和国权呼风唤雨。

塞克很镇静,他晓得,他将迎来别人生最为光辉的一刻,只要把韦家集从大草原上完整的抹掉,他将飞黄腾踏。

塞克那庞大的长枪在空中一摇,挽起一团刺眼的枪花,身后如同潮流普通的重铁甲马队立即散开。

在太古的地球,就传播着一句诗词,“野火烧不尽,东风吹又生”,这是一个妇孺皆知的事理,乌托邦城的高层并不笨拙,他们也明白这个事理,他们不会去烧,而是要连根拔起。

眼看着身后的一片混乱的惨叫,塞克的胸腔仿佛在燃烧着火焰,那是气愤的火焰,他想不到冲锋才一开端,就折损了十几个马队,要晓得,当初班尼策划“城门之变”的时候但是零伤亡。

韦家集变成了人间天国,血与火开端跟着马队的冲锋如同波纹普通一圈一圈的扩大。

被肝火燃烧的塞克俄然听到令民气悸的声音,仰仗他丰富的经历他立即做出了精确的判定,那是骨折声音。

塞克对班尼有着狂热的崇拜,因为,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的政治目标:极权主义!

如果不能从思惟上毁灭,那么,就从**上完整毁灭!

毫无疑问,拔草行动的目标就是韦家集,一个思惟输出的基地。

必然要完成这个严峻的任务!

班尼是谁?

是甚么骨折会收回如此大的声音?

塞克就像一把加热的刀锋,不断的切割着韦家集这块奶油,在他眼里,底子看不到那些仓惶逃命的住民,他只看到一个个挪动的影子,常常看到挪动的目标,那把飞扬在空中的长枪就会闪电般的刺出,那锋利的枪尖如同死神的镰刀,一个个生命被挑飞在空中,空中挥洒着血肉,满盈着浓烈的血腥味……

他是南边军区角斗士重铁甲骑虎帐的营长,麾下有二千重铁甲马队,是南边军区的实权人物之一,仅次于南边军区的司令员。

在乌托邦城的高层眼里,伤害的已经不但是韦重阳,而是全部韦家集,早韦重阳数十年的苦心运营之下,哪怕是韦家集一个摆地摊的,嘴里长长挂的都是“公允公理和自在”,韦家集已经成了全部抱负星的思惟输出地,在很多民气目中,贫困的韦家集就是一个思惟圣地,正因为这个启事,高层决定,把韦家集连根拔起,以是,就有了此次的“拔草行动”。

班尼并非权倾一时,他的权力一向持续到至今,在他的铁腕统治之下,他的家属紧紧的掌控了乌托邦共和国,他的儿子担当了他的位置,从目前的情势看,他儿子的儿子也会担当他的位置。

拔草行动内里最首要的“草”就是韦重阳,塞克但愿亲手割下他的脑袋,韦重阳的脑袋将成为他加官进爵的台阶,他将步入权力的核心……

在乌托邦共和国,统共有四雄师区,每一个军区辖下都有一支角斗士重铁甲马队,除了乌托邦城不远的北方军区的重铁甲马队超越了五千人,别的三雄师区皆为二千人,而重金甲马队则只要一支,人数为三千人,属于北方军区。

韦重阳!

“杀!”

电光火石之间,塞克大脑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电脑,猖獗的计算着,可惜,他的脑袋毕竟不是光脑,在那长久的一刹时,他没法计算出成果,一股没法顺从的打击力让他的身材就像长了翅膀普通腾空飞起,猝不及防之间,那把长枪也抛飞在空中……

在南边军区,他是独一的八阶角斗士,而他的二千部属,都是无穷靠近七阶的角斗士,当然,他们的级别与韦堡韦啸天的那种七阶层别但是有着天壤之别,实在战才气更是不能相提并论。

无疑,这是一种热诚,庞大的热诚!

在那如同雷鸣普通的马蹄声中,韦家集的人终究明白了,惊骇的如同潮流般逃命,在他们的前面,角斗士重铁甲马队就像老虎扑入羊群,肆无顾忌的冲杀着,那庞大的长枪上的尸身就像冰糖葫芦普通穿戴悄悄一挑,然后开肠破肚,脏器如雨点般在空中落下。

在那惨叫声和呼喊声中,角斗士重铁甲马队们一个个杀得热血沸腾,士气高涨,如同飓风普通横扫着街道上的统统,所过之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那些低矮的修建物在他们的极速的冲锋和初中的长枪之下,如同纸糊普通,只是悄悄的一划就轰然垮塌,跟着修建物的垮塌,开端有处所失火,火光冲天,炙热的火焰就像瘟疫普通伸展,人们哭天喊地的遁藏着残暴的猎杀和烈火的燃烧……

在数十年前,班尼曾经是南边军区角斗士重铁甲马队的营长,厥后调至乌托邦城任角斗士重金甲骑虎帐的营长,是他策动了“城门之变”的大搏斗,在抱负星,班尼这个名字让人会情不自禁的打暗斗,哪怕是一些小儿,听到这个名字也不敢哭泣。

早在几个月前,也就是韦重阳从监狱开释之前,塞克就接到了从乌托邦城下达的绝密号令,这个号令实际上是一个行动,行动的代号为“拔草行动”。

“杀!”

在南边军区,几近每一小我都晓得塞克发疯的崇拜一小我,他的名字叫班尼。

如果从天上俯瞰,便能够看到玄色的大水分红了多少股支流冲进了韦家集那密密麻麻的街道内里,如同一把玄色的巨剑变幻成了无数的小剑在大地上肆意的扯破出多少的缺口……

极速飞奔的战马相互冲撞所产生的结果是极度震惊可骇的,谁也没有想到前面的战马会俄然停下来,马头硬生生的撞在战马的屁股前面,收回连绵不断的骨折声音,很多战马直讨论骨破裂而亡,鲜血横飞,更多的战马因为冲撞而腾空飞起倒在地上抽搐,马嘴内里涌出大团大团的血沫,那些措手不及的马队要把是被撞得飞了出去,要嘛是被那庞大的打击力硬生生的撞得口吐鲜血。而紧随而来的铁蹄让他们凶悍的身材脆弱得就像玻璃工艺品。

塞克手中的锋利长枪就像是在郊野中收割着麦子,他暗藏在内心当中的险恶在血管内里奔腾,他喜好这类殛毙,他喜好血与火的融会,他喜好纵马提枪成为别人的主宰,在那抽泣和惨叫声中,塞克一起疾走向韦家集的广场,在那边,有他的目标。

“杀!”

“咔嚓……”

“分头行动!”

塞克重达一百五十公斤,体型高大威猛,身高一米九,朴重丁壮,所持长枪重一百公斤,长刀长两米,在塞克身上,有着很多令人目炫的光环。

塞克一双长臂展开,就像一只翱翔的猎鹰,凶悍的战马在他身下疾走着,铁蹄收回麋集的撞击声音,与别的的战马蹄声融成一个团体,那前仆后继的冲锋,仿佛要踏碎全部韦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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