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就像是一个渣男,渣得明显白白,“小鱼,你能把我当作朋友,或者长辈吗?”
他曾想过,欢欢接管他。他也晓得痴想妄图,一心要光复种族的欢欢,不成能会等闲接管他。
他很早就给欢欢传达了窜改形状的设法,就是奉告欢欢,我是一条女美人鱼,欢欢就算晓得,也会假装懵懂。
“欢儿!”潘森难掩疼痛,神采却始终哑忍果断,他不想在欢欢嘴里听到更残暴,更尴尬的话,“我明白你的意义了。”
潘森满嘴苦涩,尴尬,又哑忍,“欢儿,你会悔怨吗?”
他有太多的时候,去攻略欢欢,哪怕是让欢欢风俗整天然,离不开他,可他没想到欢欢会生长得那么快,自从读书识字后,短短几个月的时候,他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变成了知书达理的少年,骄贵还是骄贵,却也开端晓得守礼。
异火族公主和人族陛下的后嗣,聪明得超出他的设想,生长之快也打得他措手不及。
于身份背景而言,欢欢的确可以是他的长辈。
欢欢回绝了他。
这本是他们之间的默契,谁也不肯意去提,也不肯意去戳破的一层膜,潘森一向在想,欢欢还小,间隔欢欢懂事,还需求很多年,异火族的男女需求冗长的时候才晓得情爱,欢欢本性烂漫,天真,自我,情爱方面的认识形状必然会很晚构成。
作为一条纯血美人鱼,活了上千年,有了灵智八百年,他的高傲和自负不答应他做出这么寒微又卑贱的姿势来。
潘森沉默。
“本末倒置的成果,偶然候会不尽人意。”
潘森沉默,并不言语,欢欢迎着他的目光,并不躲闪,潘森有那么一刹时想要诘责他,我是一条女美人鱼,并不是男人鱼,为甚么不成以?
潘森想过无数种能够,这倒是他面对的最尴尬的一种。
欢欢说,“如果你能,我们就当君子之交的朋友,豪情在内心就行,没需求常相见,若你不能当我是一个朋友,存了别的心机,那我们就不必再见面。”
哪怕不等闲接管,他想着欢欢念着这段时候的豪情,念着他们初遇时的夸姣,乃至他曾经和他有过肌肤之亲,欢欢也不会回绝他。
一句为甚么差一点脱口而出,话到嘴边却被潘森咽下去了。
他几近强忍着一阵阵疼痛,保持着人鱼族的高傲。
唯独没想到,欢欢直白又果断地回绝了这份豪情。
“不会!”欢欢斩钉截铁。
如许含蓄,却果断的回绝,打回了他未曾说出口的爱好,把贰心中抽芽的情苗掐断了,快很准,不留一点陈迹。
在你眼里,人族都是卑贱的血脉,没有人能与你婚配,我和你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甚么不成以?为甚么不给相互一个机遇就斩钉截铁地掐断了统统的能够。
乃至……在他未曾提起的时候。
没有人戳破的这一层含混干系,被他本身戳破了,且一开口就不包涵的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