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我要陪我男朋友

再加上李志成和李志天两兄弟的热忱,他更是坚信这一点。

右手边紧挨着的是李沁大伯李志天,前面顺次坐着的是李志天的老婆刘梅,女儿李小清。

看到二人的小行动,王志超内心的熊熊妒火再也忍不住,直接起家看着沈天,问道:“沈先生是吧?敢问在那里高就?”

重视到李沁返来,李志天和刘梅也都是接踵开口经验道,有些不对劲李沁丢下几人出去驱逐沈天。

李志成并不承认沈天的身份。

王家固然在全部江平市不值一提,但对于李家如许的浅显家庭来讲,那就已经是朱门了。

但是现在却在李沁这里吃了瘪。

王志超暴露一个名流的笑容:“李蜜斯,传闻你在红颜个人上班?恰好王家和红颜个人有些合作,不如一起聊聊?”

“小沁啊,明天但是你父亲过生日,你不陪着他,跑出去干甚么?”

说是宴会,实在也就这么多人了,主如果因为李志成离开李家后,也只要李志天另有一点来往。

听到父亲对沈天的称呼,李沁小脸顿时垮了下来。

此时,几人也都是以李志成为中间,聊的炽热朝天。

紧了又松,松了又紧。

一个三四十平方的房间,中心摆放着一张大圆桌,李志成穿戴一身喜庆的红色唐装坐在主位。

李志成能够是想起儿子的事情沈天帮了忙,倒是打了个号召:“沈先生也来了啊,从速坐吧。”

不过想到明天是李父的主场,以是并没有说甚么。

而王志超在李沁呈现的顷刻,眼神更是直勾勾的盯着李沁,看的沈天顿时眯起眼睛,内心非常不爽。

李沁撅了撅嘴,就要说些甚么。

听到这里,沈天也就明白了,却也没有放在心上。

是以看都不看沈天一眼。

男人身穿玄色西装,头发抹的油光发亮的披在脑后,脖子和手腕处还带着金光闪闪的项链和腕表。

看到沈天眼里的迷惑,李沁咬了咬牙,小声解释道:“这家伙叫王志超,王家的大少爷,是我大伯叫来的……”

看到这一幕,李志天和刘梅顿时神采一黑,瞪了李沁一眼后,眼神气愤的死死盯着沈天。

如许的大美女嫁给一个傻子未免太可惜了。

两眼放光。

按事理说,沈天作为她的男朋友,那李父就是长辈,哪儿有长辈称呼长辈为先生的,这就申明一个题目。

说完,她更是直接挽上沈天的手臂,好似在宣誓主场普通。

王志超也是神采一僵,随后盯着李沁挽着沈天的手,内心妒火翻涌,放在膝盖上的手握成拳头。

活脱脱一副胜利人士的打扮。

以是他就觉得沈天是事情比较好,不然为甚么能获得李沁的喜爱?

刘梅不屑的看了一眼沈天后,更是直接对着李沁喊道:“小沁啊,王少好不轻易来一趟,你多陪陪他。”

“就是啊,固然你父亲疼你,但你也得懂点事……”

很快,沈天就跟着李沁来到了生日宴会的包厢。

王志超恰是听出这一点,以是扫了一眼沈天后,就没放在内心,眼神还是死死粘在李沁身上。

沈天却立马握了握她的手,表示她不要再说了。

本来他是受命过来查抄一下将来的兄弟妇妇的,成果在瞥见李沁的第一眼后,内心就产生了其他设法。

更让他不爽的是,和他做敌手的竟然是沈天如许一个,看上去普浅显通的屌丝,凭甚么?

“大师都饿了吧,小沁,你从速去告诉一下,让他们上菜。”见愤恚生硬下来,李志成瞪了一眼女儿,赶快打着圆场。

其他亲戚根基是断了联络。

话音刚落,李沁就毫不踌躇回绝道:“不美意义,我要陪我男朋友。”

但让沈天不测的是,李志成的左手边坐着的,倒是一个从未见过的年青男人。

恰好他本身也还没有结婚,因而便想着拿下李沁,对于这方面他非常的自傲,向来没有想过会失利。

他底子不以为王志超能对本身形成甚么威胁,除非是李沁变心,但这一点毫无疑问是不成能的。

江平市大大小小的家属他都晓得,但并没有姓沈的,以是沈天是家属后辈这个设法被他第一时候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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