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POV:高宠 女真来袭(爆更进度23/35)

他偷偷上了疆场。

战役固然需求士气,但是一样需求聪明。像如许的壮丁,连合适的兵器、根基的盔甲和浅显的练习都没有,如何能够打得过如狼似虎的女真人!

没人情愿当狗,特别是高宠和父亲。

他晓得乡亲们必然会跟上来的。

“杀鞑子!”乡亲们大声呼喊着,举起各种并不好用的兵器,穿戴并不坚毅的盔甲,像潮流普通涌出屯堡。

父亲看着统统人都来齐了,开端说话了:“乡亲们!乡亲们!我不是个会说话的,说不出来多少标致话!不过我感觉对于懦夫来讲,一句话顶一万句!明天我就说了,就一句,我们身后就是祖宗留下来的地盘,我们败了,地盘就没了,老婆孩子就没了!是男人的跟我上,杀鞑子啊!”说完,他催动胯下的马匹渐渐走向堡门,没有转头看。

他们的确就是妖怪的代名词!

高宠用苍茫的眼睛看着熙熙攘攘、密密麻麻的家眷们,这内里有三五岁的小孩、有十七八的小媳妇、有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而他们的眼睛内里不约而同地写满了害怕和发急。

窗别传来一声声蟋蟀的鸣叫,现在已经是夏季了,如何另有蟋蟀在叫?并且前几日方才下过一场大雪,这些虫子如何还没有被冻死呢?

父亲眼看着堆积起来的壮丁们,眼神里闪过一丝焦炙。高宠能明白父亲的焦炙,因为他一样有近似的焦炙。这些壮丁与其说是兵士,倒不如说是炮灰,他们有的有兵器,但是这兵器不过是临时草草赶制的长枪,用的是长根的木料,只是上面充满节疤,头上又没有套上铁箍,只怕女真人一刀就能给他砍断;他们有的拿的是刀剑,但是这刀剑上面充满锈迹不说,刀刃也不很快,赶上披甲的女真人,拿着这类兵器只怕是去送命的;他们另有的利用弓箭,但是这类小梢弓固然好拉,力量却很不敷,哪怕是用破甲锥,也只能在十步以内破甲,而高宠还向来没传闻过哪个弓箭手敢让女真人逼近本身的十步以内!

大明武备废弛已经到了这类程度了吗?高宠冷静地看着父亲脸上的皱纹,心中的忧愁更加深了。

高宠骑在顿时,渐渐看着气势如虹的壮丁,心中飘过一丝阴霾。

你们甚么都没有,外无援兵,近有劲敌,唯有搏命一搏,杀出条血路来!

哪怕鲜血染红脚下地盘,也要誓死保卫!

女真人的传说太可骇了,传说他们臂阔一尺,腰粗三围,拳头上能跑马,一顿饭吃一头牛,他们杀人如麻,奸骗掳掠无恶不作,他们每攻破一个处所都要大肆劫夺,都要强奸、搏斗、掳掠、虐尸,乃至另有能够****!

俄然,他对本身说:“不,我也要参战,哪怕是死在疆场上,我也要和父亲死在一块!”(未完待续。)

女真人来得很快,大抵另有一个时候就能达到屯堡。留给他们的时候已经未几了,他们必须出堡迎战,给家眷撤离留下时候。

他闭上眼睛,渐渐回想着那场惨烈的厮杀。

他还记念那肥饶的辽东大地,那处所固然冷,夏季出去尿尿得带着棍子,不然就要冻掉拿东西,但却富庶非常,肥饶的黑地盘仿佛攥一把就能攥出油来,不管你种甚么――稻子、谷子、小麦,只要你用心打理,都能长出丰富的粮食出来。而各种野味也是应有尽有,狍子、野鹿、野鸡、松江鱼,几近是你只要能想着名来的植物,在那边都能找到,并且随便你去打,只要打到,就是你的!

哪怕是必死的一战,也要带着勇气去打。

那是一个阴沉的白日,固然是在辽东,但是气候还没有这么冷,那一天的风吹的恰好,未几也很多,既不会多到吹起沙尘,影响兵士的视野,又能带起阵阵轻风,让厮杀了好久的兵士有一些风凉。

但是他们不能退避,因为才子就在身后,他们乃至不能结寨自守,因为女真人如果把屯堡围上,他们就成了瓮中之鳖,而他们并不充沛的粮食底子不成能让他们对峙到援兵赶来――究竟上,高宠过后才晓得,底子不成能有援兵!

高宠没练过白蜡杆子,那种东西看着都雅,耍起花枪来也是一抖一抖的,江湖艺人们又说甚么“听劲”“暗劲”,仿佛神乎其神的模样。但是战阵之上不过一冲一突,眨眼之间存亡立判,哪有甚么时候给你玩听劲,以是戚爷爷子啊《练兵实纪》内里就要求用根粗腰硬的长枪,决不答应利用花枪。

父亲名讳是高盛,他在高宠眼里一向是一个顶天登时的大豪杰、大豪杰,他是堡里的百户,使得一手好枪法,传闻是当年杨家将镇守边关的嫡传绝学,又有人说这枪法实在是当年小霸王高宠的绝世枪法,就为了这,高宠特地恳求父亲给本身改了和高宠一样的名字!

他转头看了看房间内的陈列,说是陈列,实在几近甚么都没有:一个溺桶、两个矮榻、一盏没油了的油灯、除此以外,甚么都没有了。

而父亲,阿谁脊背如同山一样坚固、目光如钢铁一样刚烈、手腕如树干一样坚固的男人,就带着两百疲兵弱卒去应战女真人了,他能活着返来吗?

哪怕是到现在,他还记得那场战役的影象。

朝廷的官儿早就被女真人突破了胆量,他们底子不会派人来救济!

父亲带着堆积在堡里的空位上,父亲那天穿的是红色的布面甲,他们家买不起高贵而简便的山文甲,以是只能穿这类布面甲。幸亏这类盔甲多少在关头部位也有铆钉和铁板防护,总比穿戴布衣上阵强很多。父亲手里拿着一杆大枪,这枪不是江湖上吹嘘得神乎其神的白蜡杆子,而是用上好的牛筋木制成的硬杆长枪,这类枪必须把一棵树放倒以后整根地劈刨,只取内里的芯材,不留任何节疤,头上再加上用精铁制成的枪头,共同战马强大的打击力,哪怕是两重甲的白甲兵也能给他扎个透心凉!

想到父亲,高宠不由得看向本身身边的那张矮榻,父亲在上面睡得正香。

或许只要活着,人就是要痛苦!

高宠不敢设想。

他们是男人,男人就要保卫本身的家人!

他们的盔甲一样不好,设备布面甲的已经是精锐中的精锐了,就算是如许也只要五小我,并且有的人还没有六瓣盔,只能带着皮帽子。其别人则更加不堪,能设备一身皮甲已经是豪侈至极,没有皮甲的人只能多穿几层棉衣,战时往上面浇点水,说不定多少能起点防备结果,但是一旦沾了水棉花就会变重,到时候只怕跑都跑不了!

女真人来的时候,父亲亲身带着堡里的壮丁抖擞反击,固然女真人有一百多顶盔掼甲的精锐兵士,他们却只要两百多没有多少练习并且贫乏兵器的壮丁,但是父亲还是带着他们抖擞抵挡,死也不放弃祖宗传下来的地盘!

气候已经很冷了,高宠住的是堆栈里最卑贱、最潮湿的劣等房,内里没有火盆,在这类气候里更加显得苦楚和落魄。

这些虫子想来也是不幸,熬过了夏天、熬过了春季,却要在酷寒的夏季死去,将一年的鸣叫和调子化作最后一场昌大的歌颂,然后带着满腔的无可何如和意犹未尽死去。

高宠当时候年纪还小,固然年仅十六岁的他身高已经有了六尺多,国字型的脸、浓眉大眼和刚毅的眼神和父亲的确如出一辙,并且他自以为本身的枪法也已经炉火纯青,但是父亲还是不肯意让本身上疆场,因为他感觉自家有一小我上疆场已经充足,如果父子一起死在疆场上,高家这一脉就绝了后了!

不太高宠坚信他不会死,他从小听着豪杰豪杰的故事长大,使得一条好枪,又骑术高超,他感觉本身必定会像传说中的豪杰一样,跟着主帅南征北战,做出一番大大的奇迹,让统统人都记着本身小高宠的名头!

只是,蟋蟀虽惨,毕竟虫子的寿命也就不到一年,他们的痛苦也不过就是这么短的时候,再痛的痛苦,被这么短的时候内一乘,也算不上多么痛苦了。而人的痛苦,却会因为人的保存而更加酝酿,最后就像一窖老酒普通,光阴越久,痛苦越酽。

但是现在不可了,女真人把他们赶了出去,如果不肯意走,就得留下来给他们当包衣、当主子、当狗!

他多么记念本身在辽东的家啊,他们家在辽南的程子堡,他们一族人群聚而居,他家固然不大,只要三间瓦房,但是每到夏季火炕就要烧得热热的,让人进了屋子就想脱掉衣服,欢愉地在炕上打个滚!

因为他们身后是他们的家人!

高宠卖力庇护屯堡的家眷们撤退,只是撤退能撤退到哪去呢,他们没有地盘,没有粮食,没有积储,朝廷的官儿不会庇护他们,女真人只会把他们当作包衣主子,天下之大、辽东之大,他们已经无处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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