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的照明弹,就像催命符!

夜,静悄悄的有些吓人。

……

身后,是满含热泪的几双眼睛。

魏可可又是谁?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必定不敢信赖,一贯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严峻得声音都在颤栗!

这是跟着他一起去死啊!好兄弟!

两道身影,如同蛟龙出海,义无反顾地冲进丛林。

说来也古怪,莫名其妙变成魏可可的这两天里,有件事情一向令他迷惑。

砰!砰!

但,这时候他不敢堕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野恍惚,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堕泪管个球用,仇敌不会因为你堕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魏可灵魂如同白驹过隙。

现在的他,仅是一个浅显少年人罢了。

阎王问:凡人,可有顾虑之事?

夜。

“履行号令!”

投降?一群痴人!

但,魏可没有趁机去嘲笑老团是软蛋。

大爷的!算命的满嘴跑火车,不成信!

身高178,肌肉健壮有力,乃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类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恶相,算命的曾言,这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出息,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身影抬开端,暴露一张粗糙的稚嫩脸庞,一双狭长的眸子里,却明灭着刚毅而冷冽的光。

“你特么外号傻魏,真傻了吗?你当老子情愿代你去死啊,老子是看在你媳妇的面子上!如果不是履行任务,你就要当新郎官了!你死了,媳妇如何办,人家一个女大门生,不离不弃跟你几年,你忍心吗!别忘了,老子们履行的是奥妙任务,你死了,义士都不是!”

这身影在十字路口站定,贪婪呼吸着深夜微凉的氛围。

春秋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本年十九,住在春川乡间的一个村庄里,自幼憨傻,对甚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未几相称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父母双亡,一小我守着一间破屋,勉强度日。

一刹时,海岛仿佛复苏了过来,本来黑黢黢的丛林,在这突如其来的照明弹的闪光下,亮如白天,统统的统统都闪现出本相。

这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大个子青年,仿佛有所发觉,机灵地停下脚步,半蹲身,左手竖起握拳。

如果有人用远红外镜头从高空停止拍摄,并且将画面定格放大,就会发明,这是六个身穿玄色活动服的青年,东亚人种的面孔,头戴玄色帽子,但是,他们的打扮有些怪,连常见的商标标识都是没有的。

……

魏可的神采非常凝重,却狠狠咬着牙,语气果断。

问话的是老团。

“闭嘴!履行号令!”

他曾经是个热血男儿,有过凌云之志,乃至于,他很多次做过一样的梦,梦见本身变成了叱咤西承平洋的大豪杰,无所不能,受世人钦慕,但,那统统只是胡想罢了,统统都已画上句号。

但,黑夜是最好的假装,作为特种兵精英,他必须熟谙暗中。

这时候,老兵孙大海跟了上来,语气果断地低声喊:“魏老迈!你一小我不敷!我孙大海跟你去,我家兄弟三个,死我一个不要紧!”

毫无疑问,中伏了!

他们不是旅游者,因为,他们手里握着枪!

阎霸道:虽为凡人,却也是大造化之人,且与本王有缘。赐你一世阳寿!待你返来,须进献灵魂,拜入本王座下,为一忠犬,你意如何?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不是魏可,而叫作魏可可。

他的目光变得凶恶。

哎!瞎想又有甚么用!

曾经的水兵陆战队王牌分队长魏可,已经从这个天下上,烟消云散!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成思议,更让魏可无法的是,本身的灵魂并没有回归本身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

短短的数秒钟内,四周八方已经呈现了无数闲逛的人影,另有大喊小叫的声音,簌簌簌!枪弹重新顶飞过,更多的仇敌在朝天鸣枪,仿佛洋洋对劲地宣布:你们被包抄了,从速投降吧!

来人恰是魏可!

“爽!哈哈!”

(楔子)

知名岛。

说罢,阎罗殿上一阵阴风飘过,魏可消逝无踪。

好古怪,哪个正凡人类,具有如此力量?

脑海中恨恨想道:如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重视埋没!”

没出处地,天空中滑过几道夺目标红色弧形闪光,那是照明弹。

阎王哈哈笑道:看你个球样,清楚是窝囊!

魏可答:兵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履行号令!此次老子上,今后有机遇,没人跟你抢!”

“号令!老团代替批示,当场埋没三十秒!我会向左边建议冲锋,把仇敌引向正北方向。三十秒后,全部向左边建议冲锋!记着!行动要快,要猛!不到岸边不准停!最后重申一点!上了这座岛,你们就是没有身份的人!记着!不得投降!不得被俘!”

2010年12月初,本地小城,春川。

魏可的心脏一刹时揪紧,这是中了埋伏吗?

氛围中,满盈着一股海水奇特的淡淡咸腥味儿,另有远处波浪拍打礁石的哗哗声,如有若无传来,统统仿佛未曾有任何窜改,这座海岛就像一尊蒲伏在大海上的巨兽,仍然沉甜睡着。

惜哉!他是傻魏,他曾是一个兵,一个为国战死疆场,为兄弟而亡的浅显一兵!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存亡簿上竟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谁能不怕死,他魏可不怕死吗?那是胡扯好不好,真正不怕死的只要死人!

街角的暗淡灯光下,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

“他奶奶的!听动静怕不是有几百人!傻魏,现在我们如何办!”

※※※

不过,都说傻人有傻福,傻子身材倒是不赖。

这里是荒无火食的海岛,丛林富强,树木长得很有特性,低矮而稠密,广大的树叶就像一扇扇翻开的巨型葵扇,在如许的环境里,视野遭到了极大的停滞。

魏可的双眼中,燃起一团悠悠的火焰。

魏可曾经很不喜好黑夜,特别是这类分外喧闹的夜,那会令他感到孤傲,不由自主回想起幼年时,那一个个冗长而孤寂的夜晚,心头不免出现丝丝凉意。

魏可暴起,挥拳直击阎王,口中怒喝:宁下油锅!不肯为犬!

“跟着我向前冲!好兄弟,今儿个痛快去爽一把!爽完了,我们来世再做兄弟!”

……

东部外海,某岛链以东200海里处,编号F海疆。

阎王弹指间,一道罡风将魏可左臂撞作齑粉,对劲大笑:老子为王,尔为囚,由不得你!脾气倒是刚烈,颇合本王情意,却毕竟乃精神凡胎,且去吧!

老团吓得神采刷白,疯了普通嚷道:“你这是去送命啊!你个傻魏!让我去吧,老子张团荣烂命一条!你是07的魏老迈,你不能死!再说了,你比我猛,有你在,必定能带兄弟们杀出去!”

夜。

“任务打消!都别慌!跟着老子原路杀出去!杀!”

夜幕下,六条健旺的身影,如同一串飘忽不定的虚像,在丛林中悄无声气快速穿行。

还不但如此,这只左手非常的工致,哪怕再庞大邃密的行动,也能轻松完成,这类感受太奇妙了,就仿佛他具有了一只上帝之手,天使之手!

清冷的光芒下,魏可手握突击步枪,如同一只猎豹,冲了出去。

“现在!号令!”

……

魏可低头,目光盯向本身左手。

魏可不由得暗自猜想,如果再把他扔回外海的知名岛上,可否保住一条命?

浑身高低其他零件都很普通,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甚么分歧,但用力绷紧肌肉,手臂就会变得坚固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我返来了!”

在他身后,其他五人敏捷向两侧散开,摆出战役队形,步枪平举。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魏可瞋目而视。

树丛边的斜坡下,六小我围成一个小圈。

魏可卒,阎王召见。

“我艹你姥姥!老子跟你火伴几年,总跟在你前面擦屁股,这一次,老子不干!你傻魏不怕死,老子就是怕死的孬种吗?咱俩是红箭07的追风双煞啊,要当豪杰,老子先上,第二个才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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