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放动手中的百合,对着面前的石碑双手合十,神情竭诚:“这位前辈,对不起,我方才迫不得已,只好借你的处所躲一下,应当不会打搅到你吧!这花,就当是给你赔罪了,万分抱愧。”
如何才气用一时的喜好,去抵当光阴无情的变迁?何况在这个本就薄情寡义的圈子,只要略微停滞,就会被人忘记。
……
生命何其脆弱。
sarah没完没了地抱怨着,终究说到了重点,“诶诶诶,我好不轻易休个假轻易吗?眠还没补够被人挖出来找你这尊大佛……喂,你到底听没听我说话?”
“时候真的很可骇……对不对?比时候更可骇的……是我还记得……”
男人眼中闪过一丝不忍,他从西装口袋里取出一方手帕,俯下身,细心擦拭起那块墓碑上的污垢和青苔。苗条有力的指尖碰触着那冰冷的石壁,缓缓下滑,视野随之凝集在那雕刻的名字上——顾蔓之墓。
仿佛是在这里躲了很多时候了,雨水已经打湿了他的大半个身躯,干湿两级分化,在蓝色的t恤上构成深切的明暗交边界。湿漉漉的发丝不断往下滴着水,白净的脸颊下水迹纵横。
闵贤取出墨镜戴上,广大的墨镜显得下巴更加肥胖。薄唇轻启,淡淡道,“好了,我们走吧!”
雨丝又连缀起来,如一张织的精密的网,覆盖着全部灰蒙蒙的天幕。
一小我不能总看着畴昔,因为畴昔回不去
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纤细的身材,裹着格式简朴的t恤牛仔的,背上是一只浅蓝的帆布书包。饶是如许浅显的打扮,仍然掩不住他的不俗气质。
百合花,开得再好,总要枯萎的,就如同那小我一样。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报纸和电视的头条都是对那小我的追思和记念,收集上充满着粉丝献给他的悼词,大街冷巷都放着那小我的《忘记》……
他蹲下身,将怀里的百合谨慎安排在墓前。
他站起家,拍拍身上的灰尘。“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
曾经的无穷光辉,变成了本日的满目苍痍。当时有多闪烁夺目,明天的场景在他看来就有多惨痛不堪……
两人走后不久,劈面一块墓碑后缓缓站起来一个清癯的少年。
他仿佛对这里很熟谙,琉璃眸子目光漂渺,任凭双脚带他前行。他的脚步,很缓,很缓,仿佛是慢行动的回放。做工邃密的手工皮鞋踏在水渍里,只溅起几颗浑沌的水珠。
“你可曾猜到,如许的结局?”
雨淅淅沥沥的,下得大了起来,击打着那束百合花,也仿佛击打着他的心。
“顾蔓,你可曾猜到,如许的结局?”
“顾蔓,我们不会忘记,我们会永久记得你!”狂热粉丝们撕心裂肺的哭号声让全部天涯都动容。
暗淡的光彩,死灰的色彩。
仿佛光阴都定格在最夸姣的时候。
“旧敌。”闵贤改正。
他勾唇而笑,唇边流转出别样的俶傥风华。
……
蓦地,葱白的手指抚高低巴,如有所悟道:“如许一看,之前的我长的倒还不赖。”
大大小小的墓冢看不到绝顶,究竟哪一块埋着他要找的人?阿谁玄色的身影在这片坟场中徐行穿越,一步步走近埋在贰心中的影象。
最后,他逗留在一块墓碑前。
那道身影立在墓前,站得和墓碑一样笔挺,冰冷的雨滴顺着头发淌入脖子,是让人颤栗的寒。
只是一笑,便使周遭暗淡的色采不再沉寂。
“在没有你的十年里,我拿下了数不清的奖杯,它们摆满了全部书架,晃眼夺目,如同繁星满天。我早就超出你了,不是吗?现在,我站在大家觊觎的位置,而你的名字,早就被这个天下忘得干清干净。”
阿谁唱着《忘记》的少女,有一天,她就真的被忘记了。多讽刺,多好笑?!
他的手指渐渐抚过墓碑上的照片,清俊阳光的少女,笑得光辉,眼眸中的光芒亮若星斗。
可惜照片上的人看不到这人间的无法,泛黄的老旧色彩下,那小我兀自笑着,是那样年青夸姣的笑容,没有哀痛,没有不满,没有沮丧。
那是一块很旧的石碑。
玄色的雨伞,玄色的衣服,这人间最浓厚的色采在这个墓园里堆积。参加的粉丝每小我手中都捧着一束的百合花,那是顾蔓最喜好的花朵,现在倒是用来送别。粉丝们红着眼睛一起唱他的那首《忘记》,唱着唱着就泣不成声。
垂垂地,雨水打湿他玄色的外套,墨色的发丝,扶着墓碑的苍赤手指,寒意一点点入侵,他恍若未知地擦拭着墓碑,目光放空,思路飘得很远……
男人清丽透辟的嗓音,又反复了一遍这个题目,但是没有人来答复他。他面前沉默的石碑不会说话,墓冢里的少年早已长眠,天幕下的墓园是一片死寂,自始自终,只要他在纠结感慨罢了。
谁能,掌控本身的运气呢?
“顾蔓,我再也没有碰到和你一样的人。我在这个圈子走的路已经很长,当然比你长很多……这些年里,我遇见过很多很多的人,他们追逐名利,追逐灯光下的闪烁,不择手腕地上位。在标致光鲜的外壳下,藏着一颗浑浊的心。或许,我没有资格这么说,因为,我本身也在这浑浊的天下里沉浮着……”
现在,这束白,成了这一方六合中最夺目的色块。它那样新,那样美,与这块陈旧的墓碑是那样不调和。
不断的雨声中,一把玄色的雨伞罩过他的头顶,男人转头,便看到sarah担忧和无法的眼神。
十年前的明天,也是在这个墓园,也是如许的雨天。
“顾蔓,或许,我也该和别人一样,学着把你忘记……”
仅仅这四个字,就如许等闲地把这小我留在了这个处所。
“但是……为甚么?明显我已经超越你这么多,我却没有一点欢畅,就像有一根刺,嵌在内心,如何也拔不出来。我总感觉,如果当年你没有分开的话,你会等闲站到我现在的位置……或许,会比我爬得更高。”
曾经,那个不知,阿谁叫顾蔓的少女?
17岁的顾蔓,本年大热新秀歌手,数月前在选秀中一举夺得冠军,万众谛视,她的奇迹才方才开端……天意弄人,她那样年青,那样前程无量,却如流星般刹时陨落,一场车祸带走了她年青的生命,她统统的光芒都在车轮下沉寂。
连缀的雨丝中,雨水跟泪水一样的咸涩。
彼时的顾蔓一曲谢幕,转头对他说:“你晓得我为甚么要不断地要往前走吗?因为,我不想被人忘记。”
“……另有这坟场好歹也是大众场合,你就顶着如许一张脸出来招摇过市,如果被人认出来了,如何办,如何办?”
墓园小道的绝顶,走来一个穿戴黑西装的高挑男人,怀中洁白的百合映着他庄严端方的脸,使其覆盖着不染污垢的纯洁光辉。
“我的祖宗,我可算是找到你了。王导那边都急的炸锅了,你倒好,没事一小我在这淋甚么雨呀?不晓得你的身材是反动本钱吗?如果感冒发热甚么的伤了身材,如何办?你排好的档期如何办?”
乱糟糟的额发掩映下,一双眼眸仿佛暗夜中闪亮的星斗,上挑的眼尾有着分歧适春秋的惑人神韵。
“顾蔓,你晓得的,我曾经的目标是超出你……可惜,你看不到我现在光辉的模样。”
“顾蔓,你是那么喜好热烈的人,而最厥后看你的人,竟然只要我……”
“……而谁,会不迷恋这聚光灯下的滋味?只要尝过一次,就没法停止。”
……
如许的结局……
逝者已矣,我们却还要在物欲横流的社会,持续追名逐利地活着……
十年前的风景,他还记得。
他的口气,是如许叹惋。
“就把我全都忘记吧/花都开败了/你还要记得甚么……”
灰黑的天涯,剪不竭的雨丝。
顾蔓早就死了,这才是实际。
“老恋人?”sarah走前扫了墓碑一眼。
这本就不是欢愉的处所,而是,一个安葬欢愉的处所。
……
明显说好了,要永久记得。
她下葬后的几天里,a市整天阴雨绵绵,氛围中的伤感酸涩迟迟不散。
除了数不清的藐小裂纹外,后背还起了厚厚的青苔。因为悠长的光阴的腐蚀,连墓冢仆人的照片都卷曲泛黄。墓前有着未打扫洁净的枯萎花瓣和不知那边飘来的碎纸屑。茶褐色的花瓣,不知颠末端多少个日夜,多少个晴季、雨季,闪现出来的色采带着满满哀思。
他走到刚才闵贤站立的石碑前,细细打量。
“她就像天使,来到这天下,把斑斓的歌声带到人间,固然他已经分开,但我们永久不会健忘,他曾来过这天下,他带给我们的歌声和暖和,带给我们打动和震惊,……让我们一起为顾蔓祷告,愿他在天国当中,仍能自在地歌颂。”男主持人的声音带着哽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