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挑了挑眉,没想到这个小家伙固然娇纵,但实在被教养地很好,活力了连骂人都不会,翻来覆去就是这几句话,听得他难堪癌都犯了。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内心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如何就反过来了呢?早晓得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小少爷报出了一大串的菜名,听着就让人丁水直流。
“楼主,此人是部属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谍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落九年,一朝返来就以雷霆手腕清除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尽是崇拜与尊敬。固然不晓得为甚么漫衍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从速上报,但还是当真地答复了。
洛书:事理我都明白,但还是……神特么的难堪。
也是。洛书略带讽刺地笑了笑。毕竟是做皮肉买卖的处所,如果“货色”有了毁伤,代价岂不是要大打扣头?
说完了再也不理睬小少爷,给角落里的孩子盛了半碗饭,然后走到了洛书面前。洛书内功一转,小脸立马变得煞白,在阳光下仿佛透明到要消逝了普通,一双眼睛也暗淡无光,仿佛下一秒就要闭上眼睛,再也醒不过来。
大汉看着仿佛下一秒就要死翘翘的洛书,可贵地踌躇了。固然主家说要饿上这几个崽子几顿,但是这个仿佛再饿就撑不住了,如果死在他手里,十有八九还是他的事,他可赔不起这棵摇钱树。
比及有獠牙的狼被驯化成一条狗,那么他们离被出售的日子就不远了。
是说他们三个带来的好处远远超越雇佣一小我把守他们的用度?还是他们三个对南风馆来讲非常首要?
洛书双手双脚还被绑着,用饭非常不便利,但是大汉涓滴没有给他们解开的意义,洛书也就不再管,就着别扭的姿式端起碗一口闷下去,面不改色地吐出了一颗石子。小少爷说的没错,这米还真不是人吃的东西,真特么难吃。饶是他在崖底吃糠咽菜外加被体系商城里的食品苛虐,对这个味道的接管度也无穷靠近于零。
大汉想了想,给了洛书冒尖的一碗饭,可这一碗也多不到那里去,给洛书塞牙缝的都不敷。米应当是发了霉的,吃起来有一股怪味,不但夹生,内里还异化着小石子和没有脱洁净的麦壳,拉嗓子得狠。碗是木头做的,很丰富,大抵是为了制止有些性子烈的要摔碎了碗,拿着锋利的瓷片割腕。
大汉听了嘲笑一声,道:“小少爷,你还当着本身是龙府的小少爷呐?想吃十里香,比及你把恩客服侍好了再说吧。现在就这些,您爱吃不吃!” 说着把裂了一道缝的小碗往小少爷面前重重一放。
大汉看着洒在地上的白饭也不活力,伸手把碗收走了,道:“你还觉得你爹会来找你吗?”
这个孩子看春秋约莫五六岁,楼主现在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想的那样……
踌躇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另有哪个南风馆?
洛书低头看了看, 本身身上也缠绕着一层层的布条。布条很宽, 也很柔嫩, 看来是为了不让布条在他们滑嫩的皮肤上留下陈迹。
这类被娇惯到没法无天的熊孩子洛书见的多了,哪怕长得再敬爱, 也袒护不了恨不能日天日地的本质。洛书别过甚去,看向另一个角落, 那边另有一个孩子,穿戴的衣服洗得有些陈腐了, 还东一块西一块地打着补丁,缝补缀补的模样, 让洛书想起本身在崖底艰苦度日的光阴, 忍不住举了一把怜悯泪。
洛书顺着声音看畴昔, 瞥见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大抵六七岁的模样,长得清透灵动,眉眼间带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傲气,却因为他稚嫩的身材显很多了几分敬爱, 身上用宽布条束缚了行动,像只被踩了尾巴的小奶猫似的挥动着本身没甚么威胁力的爪子。
小少爷。
胃:怪我咯?
这个孩子穿戴较着不若那边的小少爷好,但是面貌倒是不相高低,若说那小少爷是骄阳灼灼,那这个孩子便是月光轻柔, 长长的睫毛忽闪,带着一股雌雄莫辩的美感。他的四肢一样被宽布条绑住。
小少爷把牙咬得咔咔响,伸脚把白饭一脚踢翻,瞪着眼睛大吼:“你如何敢这么对我!你晓得我爹是谁吗?我爹必然会杀了你!必然会杀了你!!”
用怜悯的眼神看了小少爷一眼,洛书借着变高的视野持续打量四周,期间小少爷吵得乱七八糟、恨不得把屋顶吵下来,那角落的孩子却像甚么都没有闻声一样,面无神采地缩在那边,仿佛对将来能够存在的统统都已经认命了。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遭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披发的、几近凝成本色的压力。
但是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饿晕的人,就抉剔不得很多。洛书冷静给本身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标虫子。
“是。”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小我你是从那里瞥见的?!”
洛书借力渐渐坐了起来,小少爷见他醒了,吱吱乱叫着要他给他松绑,洛书籍身身上还裹着布条呢如何给他松绑。
罪恶罪恶,看来还是他道行不敷。固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固然百影有些奇特,但还是老诚恳实地答复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洛书在察看以后,差未几明白了他们处在甚么地步。他们大抵是被从各地用不晓得甚么手腕收来的孩童,现在是要先去去他们的锐气。
去其锐气,拔其傲骨,灭其希冀,乱其心智,毁其出息。
洛书皱着眉头思虑了一会,那边的小少爷估计再如何叫下去也不会有人理睬他,转而开端喊饿,没一会,就有一个九尺大汉端着一大碗白饭进了房门。
幸亏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持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感觉本身碰到了生射中的应战,难度已经超越了“挑选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大汉内心一惊,这但是此次用来压轴的,可不能在他手里出了甚么闪失!赶紧把洛书拉畴昔翻来覆去地看,如何也没看出来弊端,直到洛书的肚子超等大声地叫了一声。
洛书:这孩子莫不是个傻的吧?
不过三个六岁摆布的小孩子,为甚么竟要有人特地把守呢?
想到这里,洛书俄然想起了从醒来开端就感遭到的浓烈违和感来自那里。
但是这个小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如何能够被南风馆领受呢?
小少爷立即原地爆炸,把脚跺得哐哐响,“你就给我吃这类东西?喂猪都没猪吃!我要吃十里香的酥皮烤鸭,清炒芦笋,蟹黄小笼包……再加上一碟桃花糕!”
看来竟是专有人守在内里。
百骨知看动手里的纸,听着部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真是一道送命题。
洛书心下疑虑,面色不显,看那大汉又取出了三个只要成年人半个巴掌大的小碗,然后从大碗里胡乱的挖出来一点,也就装满了半个碗那么多。别说洛书了,这么一点饭,哪怕是一个浅显的六岁孩子都吃不饱。
“这到底是那里?你们这群杂碎、残余、轻贱的奴婢竟然敢这么对本少爷!还不快给本少爷松绑?!”
这三小我中,那趴在夏至中间的,又高又瘦,腰背微微曲折着,有一口大黄牙,让洛书狐疑他是不是向来没有刷过牙。和大黄牙对话的壮汉长得虎背熊腰,洛书能够毫不夸大地说,他的胳膊比本身的腰还要粗,整小我往那边一站就像一座铁塔。最后一个一向沉默着没有说话,洛书走进了撤除他那遮掉大半张脸的头巾,才看出来他竟然是十八,阿谁宦官。
他特地换上在崖底那身已经被补缀到看不出本来模样的衣服,假装晕倒在了南风馆的后门。他初到此处,天然不会被查出背景,只会让人觉得他是贫苦人家的孩子。南风馆这类“不问而取”的事情可做很多了,发明他如浮萍普通无根无基如何能够放过他。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还是不给面子地持续叫。洛书只好又把等候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
***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能够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手动再见】。
还是说南风馆已经放肆到了这类境地?
洛书籍就是习武之人,固然抗饿才气强,但是吃得也多,现在到了饭点,还真是有点节制不住本身的胃。
洛书:啦啦啦~啦啦啦~我是防盗的小当家~ 不过他这么想, 别人可不必然这么想。